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ries Mertens
留言日期:
2021-12-11
主题:
关于增槎路沿路大货车长期占用公交场站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中学生,学校位于庆槎路和增槎路一带,每天搭乘公共汽车上下学,目前据我所知东旺市场站(北行)、增槎路北站、槎头站的公交车道常年被大货车停占,严重影响乘客上下车,尤其还有不少学生上下车。槎头站外有两所学校,东旺市场外有初中学校,我们时常要在第二条车道下车,穿梭大货车的车头,很多学生身高都比货车驾驶闷矮,还是大货车的盲区,十分危险,希望市政府可以好好管理大货车乱停现象,恳求还我们学生、乘客一个安全的上下车环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2-13
答复时间:
2021-12-14
答复单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关于您反映大货车乱停现象涉及机动车违规停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根据以上法条,该事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建议您可向交警部门反映。感谢您对广州交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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