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蔡
留言日期:
2021-01-18
主题:
关于公路工程人员备案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中标后,中标企业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需要到质量监督站备案。是书面备案?还是人员同步要到关系网站锁定。 盼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1-18
答复时间:
2021-01-19
答复单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公路工程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需要到质量监督站备案及相关材料报送”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粤交基函〔2008〕1464 号)等规定,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相关质量责任人经项目法人审核后,将纸质材料报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具体办理要求可见《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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