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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进口冷冻食品承运企业备案工作

发表时间:2021-01-27 16: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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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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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第12号)》要求,市内从事进口冷冻食品运输车辆、人员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积极开展备案申请工作。一是印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告,广泛发动有承运业务的企业按照要求到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二是落实备案的冷链运输车辆按照要求安装GPS、温湿度监控及载重设备,并将信号实时传输至广东省冷链公共服务平台,以便开展业务监管及溯源工作;三是组织审核申报企业信息,并建立备案企业和车辆、人员数据清单,并对外进行公示和送达相关部门,目前第一批承运进口冷冻食品69台备案车辆已向社会公示。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备案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防疫要求加强运输车辆分类管理、从业人员管控及货物溯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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