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交通管理总站,各驾培机构: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运〔2015〕650号)的规定,现对2016年度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7年5月16日到5月31日。
二、公示内容
2016年度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
初评结果电子文件请从广州市交通信息网政务公告栏下载。其中,初评分数是直接从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信息网导出,各驾培机构可登录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信息网(http://dlyscx.gdcd.gov.cn/)查询详细得分情况。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509室)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匿名举报或者来信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