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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关于公示2016年度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5-16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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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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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交通管理总站,各驾培机构: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运〔2015〕650号)的规定,现对2016年度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7年5月16日到5月31日。

二、公示内容

2016年度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

初评结果电子文件请从广州市交通信息网政务公告栏下载。其中,初评分数是直接从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信息网导出,各驾培机构可登录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信息网(http://dlyscx.gdcd.gov.cn/)查询详细得分情况。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509室)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匿名举报或者来信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

2017年5月16日

附件:2016年度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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