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广州市货运行业重大决策行为的公平、公正,推进广州市货运行业管理决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货运行业开业行政许可,促进行业安全、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规定,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结合广州市货运行业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市货运行业专家库管理试行办法》,现接受社会各相关单位的推荐和个人申请,具体标准和要求按照该试行办法执行(相关表格详见附件),接收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9日。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货运行业专家库管理试行办法
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2017年5月19日
(联系电话:86010060,电子邮箱:gzhwy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