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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表时间:2020-01-06 2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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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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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019年期间,广州市审计局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另见本文后注)及局属单位进行了审计。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逐条对照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布置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广州市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广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等4个单位,2018年个别会议服务和设备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合计2.19万元)的问题

  (一)已完成整改。

  (二)审计指出存在问题后,市交通运输局立即督导上述4个局属单位开展整改,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培训,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

  二、关于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在2015-2017年期间,未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采购机动车保险(涉及金额合计56.64万元)、未按规定在政府协议采购平台上办理采购手续(涉及金额合计303.61万元)、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集中采购以外的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部分机械租赁和养护作业劳务等(涉及金额合计2871.59万元)的问题

  (一)已完成整改。

  (二)审计指出存在问题后,市交通运输局督导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市道路养护中心,严格落实整改工作,积极查漏补缺,对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学习,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通知》《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三、关于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18年内直接按政府协议采购价格与2个会议服务供应商签订会议服务纸质协议(金额合计5.22万元),未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协议采购流程规定办理网上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一)已完成整改。

  (二)审计指出存在问题后,市交通运输局督导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

  四、关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等6家单位,2018年底“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科目存在挂账三年以上的应付款项21笔(涉及金额2120.85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道路养护中心的整改情况

  1.已完成整改。

  2.现已完成4笔应付账款(涉及金额71.45万元)的整改工作;建立季度盘点清理制度,及时清理往来款。

  (二)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花都区公路养护所等3家单位的整改情况

  1.正在整改中。

  2.根据市政府对《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理顺区级公路养护单位预算和资产管理关系的请示》的批示意见,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花都区公路养护所等三家区公路养护单位,从2019年1月1日起移交所在区政府管理,其负责的17笔应付款项由区政府督导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已通过文件、会议等方式,将整改事项转送相关区政府办理,并建议市审计局将整改责任主体改为区政府。据相关区政府反馈,现已完成7笔应付账款(涉及金额1121.68万元)的整改工作,剩余10笔应付账款(涉及金额927.72万元)尚在整改中。

  五、关于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等8家单位,2018年底“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科目存在挂账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账款共计21笔(涉及金额4138.74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的整改情况

  1.已基本完成整改。

  2.现已完成6笔应收账款(涉及金额1795.45万元)的整改工作;剩余1笔(涉及金额55.38万元),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正通过法律诉讼方式予以追收。

  (二)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花都区公路养护所等三家单位的整改情况

  1.正在整改中。

  2.根据市政府对《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理顺区级公路养护单位预算和资产管理关系的请示》的批示意见,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花都区公路养护所等三家区公路养护单位,从2019年1月1日起移交所在区政府管理,其负责的14笔应收款项由区政府督导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已通过文件、会议等方式,将整改事项转交相关区政府,并建议市审计局将整改责任主体改为区政府。据相关区政府反馈,现已完成7笔应收账款(涉及金额1141.8万元)的整改工作,剩余7笔应收账款(涉及金额1146.11万元)尚在整改中。

  六、关于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提供部分场地、物业给广州市双城观光巴士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涉及金额26.8万元)的问题

  (一)已完成整改。

  (二)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为市公交集团下属企业。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2017年6月,市公共交通集团筹备组开始运作,原市交通委员会不再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2017年12月30日,市公交集团举行挂牌仪式,正式成立运作。审计指出问题后,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双城观光巴士有限公司分别补签了《场地租赁协议》和《租赁合同》,收回租金26.8万元并将上述收入列其他收入核算。

  七、关于交通站场建设计划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在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未能有效发挥效益的问题

  (一)正在整改中。

  (二)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作为责任主体,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计划在2020年底前完成沉淀财政资金的支出工作;市公交集团作为市交通站场中心上级主管部门,督导其开展整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一方面通过文件和会议等方式,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专题督导;另一方面积极协助推进方案联审、可研报批、规划许可等报建程序,加快推进公交站场建设项目落实实施。根据目前项目的推进情况,市公交集团和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可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八、关于生物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单一的问题

  (一)已完成整改。

  (二)由于官洲隧道的连接道路未能满足大型公交车辆安全掉头通行条件,途经隧道公交线路无法在生物岛设置中途站点。为满足生物岛工作人员的通勤需求,市交通部门组织公交企业开行了黄埔古村总站至生物岛单三标的如约巴士线路,日均发班4班,日均客流约100人次。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生物岛内环线公交线路353路的运营监管,督促企业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动态优化运营调度,满足生物岛上的出行需求。后续,市交通部门将根据生物岛的道路改造情况,结合客流出行需求变化情况,持续统筹完善区域公交线网,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公交服务。

  九、关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转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已完成整改。

  (二)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意见,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下属单位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和广州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所划转至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办市审计局对我局2018年度审计项目部分整改问题的函》(穗建财审函〔2019〕2857号),市交通运输局督导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整改“会议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督导市城市道路路政所整改“设备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


  注:2019年1月,根据《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市公路管理局)的职责,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建设、养护及路政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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