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要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市在岗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了2019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初评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日,自2020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各驾驶员、企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诉或举报,申诉或举报的单位和个人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附件:2019年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xlsx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