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交运函〔2020〕123号
市道路养护中心、市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市交通执法局,市市政安全质监站、交通工程质监站、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隧道开发公司、广园路建设公司,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交通运输局,越秀区建设局、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荔湾区住建局、天河区住建局、白云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空港委(规建局),广州地铁集团、市城投集团、广州交投集团:
为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我市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标准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评价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评价管理工作指引(试行).doc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