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经沙湾大桥不停车称重设备检测,下列货运车辆所有人已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请车辆所有人主动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处理窗口(广园中路338号2楼16号窗口)接受调查处理。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9日
附件:违法车辆清单(沙湾大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