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告 > 通知公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超限货运车辆所有人接受违章处理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2-09 11:16:52 
浏览次数:
-
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

  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经新光大桥不停车称重设备检测,下列货运车辆所有人已涉嫌在城市道路上擅自使用超重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请车辆所有人主动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处理窗口(广园中路338号2楼16号窗口)接受调查处理。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9日

  附件:违法车辆清单(新光大桥).xls


Copyright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方式:020-12345
网站标识码:4401000029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5296号 粤ICP备19161716号-1
欢迎访问!你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