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计划开展2017年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服务和研究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委托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服务提供商。本询价通知书就上述采购代理事宜,以询价方式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率“价低者得”确定唯一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服务和研究服务项目采购代理资格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三、采购编号:GZJTDL-2017-01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询价通知书公告及报价截止时间:询价通知书公告自2017年8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在广州交通信息网公告,至2017年8月31日9:30截止报价。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大楼15楼1502会议室。
3、报价文件启封时间:2017年8月31日9:30,请各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报价,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到场参与报价,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4、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3818006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确定本项目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后,由询价方(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与中标招标代理机构签订采购代理委托协议(以中标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协议样本为参考)。
2.后续当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履行上述清单项目代理采购服务时,由项目中标方按本项目询价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率,向中标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相应服务费。
六、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范围内。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1询价通知书;2.报价函;3.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八、报价规则:
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报价函填写招标代理服务费率(简称“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范围(单个项目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率为不高于中标金额的1.5%),符合该收费办法的相关规定,且符合成交供应商的评定规则相关具体要求。项目评标专家费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另行向各项目中标单位收取,实报实销,不含在不项目报价内。
九、成交供应商的评定规则:
1.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无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或无供应商符合报价规则,将作废标处理。
2.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
(1)若报价符合报价规则,则确定该报价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招标按成交供应商所报招标代理服务费率执行。
(2)若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将作废标处理。
3.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
报价依次不超过两轮进行,每一轮由供应商现场同时独立报价,各家供应商之间不得研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调整报价应以0.01%为最小基准,按以下规则评定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即终止。
(1)若同一轮报价中只有一家供应商符合报价规则,则确定该报价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招标按成交供应商所报招标代理服务费率执行。
(2)若同一轮报价中各家供应商均符合报价规则,且各家供应商报价不一致,则采购单位确定以报价最低者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招标按成交供应商所报招标代理服务费率执行。
(3)若第二轮报价后,各家供应商报价均一致,将作废标处理。
附件:报价文件.doc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