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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广州市2022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2-05-13 09: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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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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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相关工作,根据《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穗府令第17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形式投放广州市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共40万辆,具体配额划分范围如下:

标的

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额(辆)

使用期限

运营范围

车型要求

运营方式

运营配额档次1

160000

三年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天河区、海珠区、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行政区域

无外接动力驱动装置或接口的自行车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

运营配额档次2

130000

运营配额档次3

110000

  本次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为40万辆(其中,30万辆运营配额(占比为75%)在中标后即时生效),10万辆机动运营配额(占比为25%)为附条件生效)。投放的运营配额数量分为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6万辆(即时生效的运营配额为12万辆),第二档为13万辆(即时生效的运营配额为9.75万辆),第三档为11万辆(即时生效的运营配额为8.25万辆)。机动运营配额根据后续的企业季度服务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生效。

  本次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经营范围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的行政区域范围,运营配额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资格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2 签约要求

  中标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与市交通运输局签订《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及管理服务协议书》:

  (一)中标企业须组建专业管理团队,负责承担运营范围内具体的现场运营管理工作。

  (二)具备相应的线下管理能力(包括在运营范围内按照至少能够同时停放投放车辆总数的百分之三十的比例配备车辆仓储场地,按照千分之五的人车比例配备相应的现场运维管理人员,具备合理数量的调度清运货车等)。

  (三)在运营范围内实行入框停放管理。中标企业经营应当提交入框停放管理方案,进行现场演示并经市交通运输局确认入框停放管理技术方案准确可靠。

  (四)投放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能够与政府行业监管平台实现双向的直接数据交互,具备实现入框停放管理、有关车辆数据直接传输至政府行业监管平台和按照行业监管平台下发指令主动上报车辆数据等技术条件。

  2.3 营运要求: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及服务管理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2.4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的。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2.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9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三、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3.1疫情期间,为响应国家防疫防控的相关文件要求,本次采用无接触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1)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gzjzzbdl@163.com)。

  ①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

  ③《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在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下载)

  ④《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2)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进行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请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简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将上述资料(1)和文件费扫描截图发至招标代理邮箱,投标人完成上述操作后需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将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信息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

  招标代理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把招标文件pdf版发放给投标登记成功的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中备注收件信息,招标代理将在投标登记截止后统一办理邮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2年6月6日8:30~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或交易中心当日的一楼显示屏),提前或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如媒体公告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或⑵依法重新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邮编:51062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38180273

  招标代理: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2210室

  邮编:51143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36240419

  邮箱:gzjzzbdl@163.com

  网址:http://www.gzjzjc.com.cn/


  附件1: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点击下载)

  附件2:招标文件费支付二维码(点击下载)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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