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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居民申请在穗个人小客车汽油增量指标问题

发表时间:2024-04-03 0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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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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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个人申请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应满足住所地在本市、名下无本市登记中小客车等条件,其中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近期,为促进汽车消费,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参与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个人节能车增量指标摇号的,临时取消有关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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