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通过12345热线举报:“喂,在科学城发现有外地牌出租车,你们快来瞅瞅!”
交通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前往被投诉点周边蹲点摸查,多次巡查走访综合掌握相关情况之后,3月18日下午,在广州日航酒店前查获一辆粤N牌出租车。当时车上有1名乘客,在黄村地铁站上车,计价器打表计费显示28元。该乘客表示广州日航酒店即为其目的地,不再去往其他地方。根据乘客所述行车线路,执法人员警惕察觉所需费用应为20元左右,而实际产生费用多出三分之一,计价器疑似“有猫腻”。执法人员于是仔细检查了车辆中控区域,果然在转向灯控制杆处找到一细小圆片按钮,按下它可以随意控制计价器加速跳表。由于该车涉嫌“非本市出租汽车提供起点、终点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服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并暂扣车辆。
根据《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非本市出租汽车不得提供起点、终点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服务,违反该条款按《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还将抄告该车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由其督促出租车企业落实整改,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出租车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