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二处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件,市民王先生反映其为山东一家运输公司人员,其公司所属货车(车牌号鲁RN8**3)于2023年4月4日在广州装完货经高速返回时,收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告知函,称上述车辆于4月4日11:00在东南西环高速路段行驶至增滘立交桩号时,涉嫌在高速公路上超限行驶。王先生表示对超重情况并不知情,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撤销上述车辆的超重检测。对此,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高度重视,根据投诉线索,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及时回应市民诉求。
经查阅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该货车于4月4日上午11时8分行经东南西环高速增滘立交时,因超限运输被非现场执法设备取证,检测车货总重19.35吨(限重18吨)。4月4日上午11时18分,该货车行至广东浔峰洲站时,再次被高速公路入口运行检测设备检测为超重,故浔峰洲收费站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掌握上述信息后,执法人员当天立即与王先生取得联系,了解实际情况。王先生表示,由于接到运输服务订单时,货主自称货物重量仅7至9吨,若车辆装载货物不超10吨,不会存在超限情况,故车辆完成装货后,未进行载重称量便上路。当王先生行驶至收费站时,因超限被拒绝进入,才得知货主偷装过载货物,且对已被非现场执法设备取证并不知情。后续他与货主协商补偿时,并未计算因超限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
执法人员向王先生解释,该案件按规定无法撤销,并主动告知非现场超限违章的处理流程以及需准备的材料。据王先生描述,执法人员向其提供了建议,促使其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王先生表示满意,并感谢执法人员的耐心解答。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中,坚持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沟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同时也提醒广大货运司机,切勿超载超限运输。如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