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局接到2宗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转办线索。据市民反映,一辆粤A牌的普通货运车辆,在天河区某商场周边,频繁运输大量二氧化碳气瓶,且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希望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接线索后,组织执法力量在投诉地点周边精准布控,开展执法巡查,经过数日努力,终于在周边路段发现该粤A牌车辆。检查发现,车上装载有二氧化碳气瓶79个,共计装载二氧化碳1580千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使用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运输二氧化碳气体,单个气瓶公称容积不超过50升,每个运输单元所运输的二氧化碳总质量不超过500千克的,在道路运输环节按照普通货物进行管理。该车运输的二氧化碳重量超出豁免量的2倍,且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
经过调查取证,当事司机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且该车辆于今年6月曾因违法运输二氧化碳被立案查处,属于同一车辆的二次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立即对涉案车辆现场扣押,并对驾驶员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及时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醒,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有关单位和人员,无相关资质许可,不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