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公布

关于《2017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7-11-27 03:53:29 
浏览次数:
-
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

2017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市交委通过门户网站对制定《2017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网站留言、邮件、信件等方式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7条(2条为不同途径提交,内容相同),其中通过公告公布邮箱提交意见建议13条、门户网站提交意见3条、邮寄信件1条。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来源

采纳情况

理由

1

温良(广州市人大代表)

根据报告内容归总意见共4条:

1.尽快依法给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合法办理牌照手续。

2.一至三次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以下比较妥当。(因为他们不一定能够一下子拿得出上万元的罚款)

3.情节严重处于5000至10000元罚款处理。(因为他们收入微薄,不一定一下子可拿出几万元的巨额罚款,而且机动汽车的违章罚款都没有上万元的标准)

4.可否参照机动汽车违章罚款标准对违规者进行管理。

邮箱提交

邮寄信件

不采纳

第1点,办理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牌照不属于行政处罚事项;

第2、3、4点,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赋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种类无“警告”处罚,且《2017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严格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规定的处罚种类及幅度来制定及适用,该意见提出的处罚金额全部低于法定罚款幅度没有法律依据。

2

曾生

1.题目和内容不相符合的严重错误的嫌疑!征求意见内容是“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或者货运活动的行为,意指经营活动的行为,这些车辆没有经营货运人运的经营权,这是经营问题而非交通问题,应该由工商管理部门管理处罚,其题目也不应该是交通行政处罚,应该是违反经营法的处罚。

2.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应该由交警依照交通安全法处罚。

3.遍布市郊的所谓“便民车”,既无合法工商登记运营权也无合法公安登记的车牌,是名副其实的非法车辆,是明目张胆地挑战全面依法治国的祸国行为,严重投诉和要求交委执法部门取缔这些车辆,用合法交通工具为市民服务。等待你们答复,谢谢!

门户网站提交

不采纳

此3条意见不符合《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赋予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监管打击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的职权;且该意见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3

苏卫强

建议在治理“五类车”的同时,加强对有关部门(城管,工商,公安)的电瓶车的管理要上牌,驾驶员要持有关的资格证,驾驶证方可驾驶。不然的话应属违章驾驶给予处罚。

门户网站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属于民意建议,涉及城管、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交通行政部门公开征求裁量标准的内容无关。

4

小罗

支持。

门户网站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为无效意见。

5

小王

广州市番禺区  厦滘地铁站的出口  大量的摩托车拉客  严重影响行人安全  噪音污染  吵死了  !

邮箱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属于具体执法事项,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的内容无关。

6

伊雄

1.我所在小区是在海珠区逸景翠园,周边全是中大布市批发市场,五类车在广州名列前茅,算不算圈定范围?

2.目前白天有执行辅警安排查扣五类车,但一到下班18:00后,所有五类车都出来拉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出行。

3.文中提到:上下班高峰期(工作日7:00-9:00;17:00-19:00),那19:00之后呢,怎么个处罚规定,我所在那布市,凌晨2,3点都还有五类车出行,那噪音太大,严重影响居民。

4.相应处罚措施出台后,我们作为居民,能有什么办法监督相关执行单位,请问有什么渠道?

邮箱提交

不采纳

1.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34条第一款规定,划定批发市场专属范围属于各区政府许可事项;

2.该意见属于具体执法事项,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3. 按照公示的裁量标准内容,上下班高峰期(工作日7:00-9:00、17:00-19:00)属于加重处罚情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上下班高峰期以外同样依法打击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

4. 该意见属于群众监督事项,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建议广大市民通过拨打市政府市民热线“12345”来行使监督权。

7

无署名

支持广州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另外每天下午5点后来海珠区逸景路,叠景路 ,芳盛街,华盛南路来看看吧,拉货的电动三轮车千军万马,严重扰民!

邮箱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属于具体执法事项,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8

詹杨文

支持广州禁五类车! 我住在海珠区靠近中大布市的逸景翠园,每天晚上给拉货的电动三轮车吵扰的精神病都发作了!

邮箱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属于具体执法事项,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9

无署名

1. 就好像最近网上疯传一个视频,在广州市一些交警在某个菜市场的电单车停放点没收电动车,够40公斤就要拉走,骑电动车的都是穷人,有些人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台电动车,我们的交警同志就这样拉走了还是有点说不过去的吧。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交警为什么不直接去卖电动车的商铺直接把车拉走呢?就好像毒品一样,从源头抓起!

2.历史自有定律!希望决策管理者走到所在场层调研后大家互动互换角色后执行吧!中国人从不缺智慧!

邮箱提交

不采纳

该2点意见属于民意建议,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10

无署名

1.支持广州交委对“五类车”非法营运进行处罚,支持广州交委出台《2017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唯一的疑问是,“责令停止经营”是否包括扣车,还是仅批评教育后放行?

邮箱提交

不采纳

1.该意见为无效意见;

2.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规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无强制扣押权,日常执法中将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按程序严格查处。

11

无署名

中大布匹市场“五类车”情况非常严峻。查处力度不够大,大量电单车横冲直撞。

邮箱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属于具体执法事项,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12

无署名

作为一名在广州工作20多年的经营者,看着不断更新的非机动车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我深感不安!在最新的文件里面提到,在批发市场内,人力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竟然无法自由通行!!您可知道,在批发市场内,消费者所购买的货物一般都是十件以上,而且重量都是非常大的货物,如果仅仅通过人力来运送到一个距离店铺远的批发市场内的停车场,是会大大浪费成本的!这消耗了消费者的时间成本和耐性,同时也浪费了经营者的人力成本,这会严重影响整个批发市场内的经济发展,更会影响到广州市的批发市场的经济发展!您设想,一包花生50公斤,大米,鸡蛋,水果,蔬菜,汽车配件,日常用品等这些与民生相关的用品,一个人只能搬运一包/件,而如果客户订了20包/件,难道我们经营者就要叫20个工人搬去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吗?这所带来的影响有多大?或许您想说用手拉车!但是您是否想过,手拉车的运货速度能够与我们批发经营者与消费者浪费的成本等同吗??在批发市场内,人力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流动并不会影响到外面的交通,我们只是在批发市场进行货物的运输,您这样的文件确定有考虑过民生吗?批发经营者本来利润低薄,您这样的文件严重影响了我们批发经营者的生路!请你们收纳我的意见!!并且交给上层,请你们考虑到我们批发经营者的艰辛,更改这份文件。

恳请你们去听听基层的声音,理解基层的愿望,有钱人不见十万块都不会心痛,但是我们这些基层的群众不见了一分钱都会心疼,如果作为一个个体户,也是一个合法的经营者,如果按照以前的规定,我还是一个纳税人,请不要为了表面的风光和政绩而忽略了民生!!

邮箱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属于民意建议,不符合《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34条规定;且该意见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13

无署名

为什么摩托车拉客,一直禁止不了,因为广大群众有这样的需求。抓摩托车你们可以,被偷摩托车了报案,你们几个月甚至一年,几年都抓不到贼!还有脸抓摩托车!

邮箱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属于民意建议,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14

无署名

治理五类车这个问题,并不是一味就是最好的办法,如果这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官员,请您不要一刀切,如果都使用一刀切,不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便利,我想,随便找个人都可以坐这个职位,要动脑筋,要设身处地为人民,这才是好官。

邮箱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属于民意建议,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15

董蔚

我很能理解你们的工作,很简单的道理,用少量的执法人员去管理大面积的道路和那么多道路参与者,光想想我都觉得头大。但不管不行啊,人的素质有高低,有的人其实也不是不讲道理,都在为生活而忙碌着,哪有时间顾的上那么多,现在的人压力又大,难免在发生摩擦的时候会情绪比较激动点,我觉得首先大家应该有一个互相理解的态度,然后再考虑下一步如何制定管理方案。

我就说一个现象吧,用电动车和摩托车作为工具进行拉货或拉人等行为,首先,这类交通工具成本低廉,维修成本也低,在日常的生活生产中有很大的作用,便于穿行不堵车,但由于长年年久失修,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一个事物如果大面积的存在,那说明必然有它一定的必然性,从长远来讲一味的禁、限肯定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的办法。我随便说啊,比如车站附近有随意拉客的电动车或摩托车,那你政府就作统一规划,给它合法身份,统一拉客摩托车的车型,统一服装,培训考试上岗,制定游戏规则,这样即能增加人民就业,使部分人有获得感,社会又安定,官民融洽,问题是你们敢这样做吗?现在不是讲中国梦吗,我感觉中国梦就在身边,每个中国人的小梦想加起来就是中国梦,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现在对日本人都这样友好了,更何况是对自己的同胞手足呢? 我是在一家国企上班,未来的一切我也不知道,但我相信一点,中国是最强大。

邮箱提交

不采纳

该意见属于民意建议,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16

无署名

1.强烈支持政府的英明决策,为执法制定了可以落实的依据!!!!

2.另建议对于大规模雇佣五类车进行装货或者卸货的小作坊或者商铺也应该有处罚的依据!

3.中大布市周边的五类车到处横行,逆行、闯红灯等,让海珠区中部一片乱糟糟。 特别是一些商铺或者小作坊,其老板为了一己私利,节省成本,每天都是明知故犯使用电动三轮车大规模用于装货。如需要现场实地查看,可以到海珠区逸景路、华盛南路(靠逸景翠园)现场考察。

邮箱提交

不采纳

1.该意见为无效意见;

2.该建议属于立法建议事项,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3. 该意见属于具体执法事项,与公开征求裁量标准内容无关。




Copyright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方式:020-12345
网站标识码:4401000029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5296号 粤ICP备19161716号-1
欢迎访问!你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