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区 | 路段名 | 征集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1 | 越秀区 | 东湖路 | 增设全天泊位:2条,道路宽阔车流小,停车需求大。 | 不采纳。之前设置有泊位造成该路段周边区域车辆通行压力较大,易堵车,通过交通、交警部门进行区域道路通行品质提升整治后,交通情况有所好转。因此不适合再重新设置泊位,打破现有平衡。 |
2 | 越秀区 | 寺右南二街 | 不同意设置泊位:2条,影响消防及交通运行。 | 不采纳。路宽9米,交通运行情况良好,路段符合设置条件(规划时已对出入口、消防通道等安全区域进行避让),周边停车需求较大。 |
3 | 越秀区 | 凉亭街 | 增设停车位:1条,留白多、未合理利用空间。 | 不采纳。按照设置条件,泊位设置须避让幼儿园、消防栓、医院、出入口,避让相关因素后无新增泊位条件。 |
4 | 越秀区 | 达道西路 | 增设停车位(夜间):1条,老旧社区停车位缺乏、停车需求大。 | 不采纳。路宽5.5m,不符合泊位设置条件(单向通行路宽须≥6米)。 |
5 | 越秀区 | 山河东街 | 增设停车位(夜间):1条,老旧社区停车位缺乏、停车需求大。 | 不采纳。路宽4.6m,不符合泊位设置条件(单向通行路宽须≥6米)。 |
6 | 越秀区 | 美华北路 | 增设停车位(夜间):1条,老旧社区停车位缺乏、停车需求大。 | 不采纳。路宽6.8m,双向通行,该路段左右两侧都有多处居民出入口,路段没有设置人行道,行人及车辆都在机动车道通行,在该路段设置临时泊位将影响车辆及行人的通行,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不采纳在该路段设置临时泊位的建议。 |
7 | 越秀区 | 新河浦路 | 增设停车位(夜间):1条,老旧社区停车位缺乏、停车需求大。 | 采纳。规划为全天准停路段,泊位47个。 |
8 | 越秀区 | 新庆路 | 增设停车位(夜间):1条,老旧社区停车位缺乏、停车需求大。 | 不采纳。路宽5.8m,不符合泊位设置条件(单向通行路宽须≥6米)。 |
9 | 越秀区 | 执信南路 | 增设泊位:1条,老城区停车位配套不足。 | 不采纳。双向2车道,路宽7.1m不符合泊位设置条件(双向通行路宽须≥8米)。 |
10 | 越秀区 | 竹丝岗二马路 | 1.增设泊位:1条,老城区停车位配套不足。 2.不同意设置泊位(警用):2条,在执信南路小学正门五十米范围内。 | 部分采纳。 1.采纳。已纳入本次规划,规划为全天准停泊,泊位数为15个。 2.不采纳。规划警用泊位距离学校出入口为52米,符合设置条件。 |
11 | 越秀区 | 竹丝岗大马路 | 增设泊位:1条,老城区停车位配套不足。 | 采纳。已纳入本次规划,规划为全天准停泊,泊位数为10个。 |
12 | 越秀区 | 农林下路 | 增设泊位:1条,老城区停车位配套不足。 | 不采纳。该路段双向4车道,路宽14.2m,经现场核查该路段南至中山路,北至环市路,贯穿东风路的主要支干道,周边设有加油站、医院、公交总站、高压变电站等,不适合设置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
13 | 越秀区 | 建设大马路 | 增设泊位:1条,车位配套资源严重不足。 | 采纳。已纳入本次规划,且泊位数较之前有增加。 |
14 | 越秀区 | 农林上路二横路 | 增设停车位(夜间):1条,周边停车位紧张。 | 采纳。路宽6米,南侧规划为夜间准停泊位,约可停放15辆车。 |
15 | 越秀区 | 农林上路三横路 | 增设停车位(夜间):2条,周边停车位紧张。 | 不采纳。路宽5.3米,不符合道路临时泊位设置条件(单向通行路宽须≥6米)。 |
16 | 越秀区 | 农林上路四横路 | 增设停车位(夜间):2条,周边停车位紧张。 | 不采纳。路宽4.5米,不符合道路临时泊位设置条件(单向通行路宽须≥6米)。 |
17 | 越秀区 | 农林上路七横路 | 增设停车位:1条,停车需求大,道路宽阔,且非主干道。 | 不采纳。路宽4.9米,不符合道路临时泊位设置条件(单向通行路宽须≥6米)。 |
18 | 越秀区 | 农林上路九横路 | 增设停车位:1条,停车需求大,道路为尽头路。 | 不采纳。路宽4.9米,不符合道路临时泊位设置条件(单向通行路宽须≥6米)。 |
19 | 越秀区 | 共和西路 | 泊位私人经营,乱停乱放,建议由政府统一规范经营管理:1条。 | 不采纳。非城市道路,不在本次规划范围。 |
20 | 越秀区 | 共和西横街 | 增设全天准停停车位:1条,方便市民停车。 | 不采纳。非城市道路,不在本次规划范围。 |
21 | 越秀区 | 寺贝通津路 | 增设停车位(夜间):1条,老旧社区停车位缺乏、停车需求大。 | 不采纳。已规划短时准停区域(越秀区少年宫)。 |
22 | 越秀区 | 先烈中路 | 增设停车位,1条,有空位,周边住户来访上班非常不便。 | 不采纳。按道路临时泊位规划设置条件避让相关因素后,无条件增设泊位。 |
23 | 越秀区 | 文德路 | 增设停车位(夜间):1条。 | 采纳。路宽15米,符合设置条件,拟规划夜间准停12个,设置于道路东侧(文德路8号之1至文德路28号A02"汇聚艺画廊")。 |
24 | 越秀区 | 大新路 | 增设短时准停区域:1条,解决学生接送实际需求(广州市第三中学)。 | 不采纳。大新路前期已进行交通综合整治,现场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物理隔离设施,现场交通流量大,不宜设置。 |
25 | 越秀区 | 东兴中街 | 调整泊位类型(夜间准停改为全天准停):1条,有需求、现状有停车、不影响交通。 | 不采纳。一是设置泊位后对周边道路交通运行影响较大,若东兴中街出现排队拥堵等情况,很有可能会延伸至南侧东兴南路、加剧其拥堵(东兴南路衔接广州大道,是片区重要的东西向道路,早晚高峰拥堵);二是东兴中街周边有停车场,基本能够满足白天停车需求。 |
26 | 越秀区 | 中山一路小东园路段 | 增设停车位:1条,旧城区住宅,很多小区甚至没有任何停车位,居民停车难问题比较严重。 | 不采纳。结合2019年区域消防通道、优化提升区域交通通行整治工作,不宜再设置。 |
27 | 越秀区 | 中山一路 | 增设停车位:1条,旧城区住宅,很多小区甚至没有任何停车位,居民停车难问题比较严重。 | 不采纳。中山一路为市区主干路,属于禁止设置规划道路泊位的情形。 |
28 | 越秀区 | 农林东路 | 增设停车位:1条,旧城区住宅,很多小区甚至没有任何停车位,居民停车难问题比较严重。 | 不采纳。该路段车流大,容易造成拥堵,公安交警和街道已纳入严管路段,不适宜规划。 |
29 | 越秀区 | 福今路 | 增设停车位:1条,旧城区住宅,很多小区甚至没有任何停车位,居民停车难问题比较严重。 | 采纳。已规划为夜间准停路段。 |
30 | 越秀区 | 灵洲街 | 设置限时免费临停区域:2条。 | 采纳。路宽14.7m,设置范围为晴澜路-大通路,道路东侧设置限时临停区域,约停25辆车(平行式)。 |
31 | 越秀区 | 晴澜路 | 设置限时免费临停区域:2条。 | 采纳。路宽7.1m,设置范围为菊湖街至蒲涧街,平行式,道路北侧设置20个全天准停泊位、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
32 | 越秀区 | 盘福路 | 规划夜间泊位:1条,周边无配套车位。 | 不采纳。该路段有医院、学校和出入口较多,道路弯曲并连接立交桥,还有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和车站,车流量大,不宜设置。 |
33 | 越秀区 | 人民北路 | 规划夜间泊位:1条,周边无配套车位。 | 采纳。已规划全天准停泊位108个,夜间规定时间内可免费停放。 |
34 | 越秀区 | 人民北流花公园段 | 规划限时停放区域(周末停放):1条,公园无配套停车场,周末旅游停车位严重不足。 | 采纳。流花公园周边人民北路划设了全天准停泊位61个。 |
35 | 越秀区 | 观绿路 | 不同意设置泊位:1条,规划泊位影响交通通行。 | 采纳。取消警用泊位规划。 |
36 | 荔湾区 | 文昌北路 | 不同意设置泊位:5条,路边摊多,设置后影响道路通行。 | 不采纳。路宽7.8米,符合设置条件。居民停车需求较大,规划类型为夜间准停,不影响白天通行。 |
37 | 荔湾区 | 泮塘五约新街 | 不同意设置泊位:1条,宽度不到6米,影响消防车辆进出。 | 不采纳。路宽6.6米,规划为夜间准停路段,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 |
38 | 天河区 | 龙口西路 | 1.增设停车位(夜间):1条,北段是断头路,不影响交通。 2.设置短时准停区域(龙口西小学帝景校区):2条,解决家长接送孩子停车难的问题。 | 部分采纳。 1.采纳。南往北单向通行2车道,路宽9.93m,有停车需求,符合设置条件,拟纳入规划。经现场勘察可在龙盛街至龙口花园东门停车场出入口范围内,西侧设置夜间准停区域,全长113m,约停18辆车。 2.不采纳。道路高峰期间交通流量大,设置短时准停区域对交通影响大。 |
39 | 天河区 | 东方三路(理想蓝堡国际花园门前) | 设置为全天免费路段:1条,周边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断头路,现状免费停车。 | 不采纳。市民反映的道路区域(断头路区域)为非城市道路,不在本次规划范围。 |
40 | 海珠区 | 同福西路 | 1.调整区域类型:2条,目前车位空置率比较多。 2.增设停车位:1条,区域里面很多旧房都不带车位配套,周边停车困难。 | 采纳。同福西路本次规划规划全天准停泊位,为非重点区域。 |
41 | 海珠区 | 沙渡路 | 不同意设置泊位:5条,路面窄,存在安全隐患。 | 不采纳。路宽10米,符合设置条件,规划为夜间准停路段,规划时考虑了避让地块出入口、预留消防通道等。 |
42 | 海珠区 | 青蒲大街 | 不同意设置泊位:4条,周边有学校,住宅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后影响通行。 | 不采纳。规划泊位路段无学校出入口、无住宅停车场出入口,符合设置条件,区域有停车需求。 |
43 | 海珠区 | 南华西路 | 调整区域类型:1条,收费过高、车辆违停严重。 | 采纳。已规划为非重点区域。 |
44 | 海珠区 | 南洲路 | 不同意设置泊位:1条,路况差、车流量大。 | 不采纳。经核查,泊位设置路段路况较好,交通运行情况良好,综合研判后可以设置泊位。 |
45 | 海珠区 | 怡乐西街 | 增设停车位:1条,周边停车需求大。 | 不采纳。非城市道路,不在本次规划范围。 |
46 | 海珠区 | 天园路 | 增设全天准停停车位:1条,周边车位少、停车需求大。 | 采纳。已规划全天准停泊位18个。 |
47 | 海珠区 | 远安路 | 增设全天准停停车位:1条,周边车位少、停车需求大。 | 不采纳。远安路白天车流、人流大,不宜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考虑到周边居民停车需求,远安路规划设置夜间准停区域,可停放车辆约13辆。 |
48 | 海珠区 | 南泰路(东段) | 近东晓南路附近增设全天准停停车位:1条。 | 采纳。经核查,南泰路(东段)符合泊位设置条件,有停车需求,拟纳入本次规划。南泰路(东段)路宽19米,拟设置全天准停泊位42个,残疾车泊位1个,设置范围为江南大道南--泰沙路,设置方向为双侧设置。 |
49 | 海珠区 | 幼儿园门口对应道路 | 天海亭小区里面的天海亭幼儿园门口(小区后门)增设短时准停路段:2条。 | 不采纳。天海庭幼儿园门口对出燕子岗路,路宽8.05m,双向行车,幼儿园门口对出燕子岗路往东约25m两侧均设有公交站,因该路段通向燕翔路、江燕路,车流量较大,且车辆等候交通信号灯时排队至公交站之后,因此不宜设置限时准停泊位。 |
50 | 海珠区 | 江泰路 | 规划泊位:1条,周边无地下停车场,停车不方便,现状有路内停车,不影响通行。 | 采纳。江泰路规划夜间准停路段,泊位17个。 |
51 | 海珠区 | 滨江西路 | 增设泊位:1条,有停车需求。 | 采纳。已规划全天准停泊位108个。 |
52 | 海珠区 | 青竹大街 | 青竹大街不同意设置泊位:1条道路较窄、周边有停车场出口,影响消防。 | 采纳。青竹大街未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
53 | 海珠区 | 东晓南路 | 东晓南路大部分临街车位人工收费不合理,且有加价现象,并非按照价格公示牌收取,建议统一使用广州泊车小程序收费系统。 | 不采纳。市民反映的临街车位属于路外停车场,不在本次规划的范围内,交通部门已将有关情况转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
54 | 白云区 | 百顺北路 | 设置为夜间准停路段:1条,周边人口密集,小区内停车困难。 | 不采纳。属于楼盘未移交市政管理路段,不在本次规划范围。 |
55 | 白云区 | 百顺南路 | 设置为夜间准停路段:1条,周边人口密集,小区内停车困难。 | 不采纳。属于楼盘未移交市政管理路段,不在本次规划范围。 |
56 | 白云区 | 新顺路 | 设置为夜间准停路段:1条,周边人口密集,小区内停车困难。 | 不采纳。属于楼盘未移交市政管理路段,不在本次规划范围。 |
57 | 白云区 | 金沙洲规划道路 | 不同意在金沙洲范围内设置路边停车位:1条,金沙洲拥堵情况严重,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不好,影响交通。 | 不采纳。金沙洲区域共规划6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涉及泊位199个(含7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具体路段分别是藤业一路、礼传三街、环洲二路、环洲四路、横沙路、沙凤一路。规划路段交通情况良好,规划泊位对交通运行影响不大。 |
58 | 黄埔区 | 南云二路 | 增设停车位:87条,周边工作园区停车位紧张。 | 采纳。纳入本次规划,设置52个全天准停泊位。 |
59 |
| 工作建议 | 希望科学合理增划黄埔区道路停车泊位:1条。 | 本次规划黄埔区新增规划15条全天准停路段,泊位共计561个。 |
60 |
| 工作建议 | 希望延长夜间准停路段的停放时长:5条。 | 夜间准停时段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研究。 |
61 |
| 工作建议 | 在保障通行情况下多增加车位,尤其是老城区:10条。 | 老城区规划时按照“保畅优先、兼顾刚需”的原则和《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分类设置全天准停、夜间准停等多种类型泊位,本次规划较2018年规划增加泊位4765个。 |
62 |
| 工作建议 | 临时泊位被泥头车、货车占用:2条。 |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四十八条及六十三条相关条规定,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人未按照允许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已将有关情况转公安交警部门,并做好日常监管管理。 |
63 |
| 工作建议 | 建议夜间准停车位变为夜间+休息日准停车位:1条。 | 夜间准停泊位主要服务周边居民夜间停车,对周边道路交通运行影响不大,且此类路段节假日白天的交通仍比较繁忙;全天准停泊位设置则需考虑交通运行等情况(包括工作日白天和休息日白天),因此,暂不宜采纳市民建议。 |
64 |
| 工作建议 | 希望对粤A和非粤A车牌,在月累计计费时长达到一定时间后差别定价:1条。 | 目前尚无法律法规要求区分车籍进行收费管理,因此不宜实施。 |
65 |
| 工作建议 | 在医院,或者办事单位,或者大型商场的大量车流地方开放时间段性的免费停车时间:1条。 | 1.在收费路段,车辆在无欠费记录的情况下,停车15分钟内不收费;2.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及主要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规划为重点区域、实施实施的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旨在提高泊位周转率,惠及更广泛的群众。 |
66 |
| 工作建议 | 重点区域收费太高,没有充分利用车位:3条。 | 重点区域路段收费价格高旨在通过价格调节停车行为,提高泊位周转率,为更多有临时停车需求的车主提供服务。 |
67 |
| 工作建议 | 非重点区域停车费标准较低、很多车位被长期占用、车位流动性较差等问题突出:1条。 | 非重点区域收费主要考虑周边居民刚性停车需求,收费标准也将会同价格部门评估研究。 |
68 |
| 工作建议 | 现在规划的道路临时泊位过大,留白太多,浪费资源:3条。 | 本次规划泊位规格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等相关规范设置,设置时需同步考虑预留车辆进出空间。 |
69 |
| 工作建议 | 对于停车超过48小时的车辆可适当增加收费,保持流动:1条。 | 目前广州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已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采用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相关问题在会同价格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时一并考虑。 |
70 |
| 工作建议 | 希望越秀区长堤大马路(新堤一,二,三横路)及时收回政府管理。 | 该路段属于合同未届满,由经营单位继续路段,合同期满后将由交通部门收回并进行管理。 |
71 |
| 工作建议 | 恢复泊位动态查询功能,给车主参考;临时停车不收费时间延长5-10分钟。 | 1.交通部门正结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同步完善和实施泊位动态查询功能。 2.现状实施的收费标准,已设置免费停放时段,车辆在无欠费记录的情况下,停车15分钟内不收费。免费停放时间过长,不利于提高泊位周转。 |
72 |
| 工作建议 | 建设车位不足的小区附近马路旁设置和增加泊位数。(如翠成花园,金碧花园等小区) | 翠城花园北侧翠宝路、金碧花园周边的金辉路已规划全天准停泊位。 |
73 |
| 工作建议 | 越秀区华侨新村为住宅区,团结路,和平路,友爱路如果开放停车,小区居民停车困难:3条。 |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六条有关规定,市民反馈意见中的3条道路属于城市道路,泊位经营权届满应移交市交通部门管理。 |
74 |
| 工作建议 | 要求海珠区榕景路、沙渡路、革新路免费停车,现状管理方账务混乱、长期不主动开发票、偷逃税款。 | 建议未涉及本次规划内容,相关管理问题已转海珠区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
75 |
| 工作建议 | 广州大道墩和社区附近能否增设类似的车位或服务。 | 墩和社区附近道路权属存在争议,且沿线商铺多,人多、车多,不宜设置。 |
76 |
| 工作建议 | 光塔路为什么还没有收回:1条。 | 光塔路属于经营合同未到期路段。合同届满后,交通部门将回收经营权并纳入统一管理。 |
77 |
| 工作建议 | 希望公布规划路段的地点:1条。 | 本次规划完善后,将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正式对外公布并实施。 |
78 |
| 工作建议 | 疫情时期开车经常被抄牌,希望多允许一些路段给车辆停放。 |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且全市已恢复正常运行,路面交通流量也日益增大,因此不宜再允许车辆在没有设置临时泊位的道路上临时停放。此外,为缓解市民临时停车需求,交通部门已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在本次规划中增加了相应数量的道路临时泊位。 |
79 |
| 工作建议 | 希望内街道路实行市统一划线、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模式:1条。 |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允许部分经营合同未到期的道路泊位继续经营。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两种不同的道路泊位管理模式和两种收费标准。对应合同期满的道路泊位,交通部门逐步接管后将实施统一收费标准。 |
80 |
| 工作建议 | 1.为什么警用车辆有专属车位,其它政府部门没有:1条;2.警车专用泊位太多,6条意见;3.增设“综合执法车辆专用泊位和路段”,或者将“警车专用泊位和路段”改为“综合执法车辆专用泊位和路段”以解决综合执法车辆巡查停车难的问题。 |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并结合警车及时响应和快速出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相应设置警车泊位。设置警车专用泊位的也是要符合相关设置规定,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均不予设置。其它执法车辆因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因此不作设置。 |
81 |
| 工作建议 | 提高道路临时泊位的信息化水平:3条。 | 建议未涉及本次规划内容,交通部门已另行处置。 |
82 |
| 工作建议 | 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车场闲置时间如周末或者晚上带头开放给社会使用,并与诚信系统关联(超时、误时时出场,需要记录好,别影响原车场的单位使用),收费办法可以参照非重点区域收费。 | 建议未涉及本次规划内容,交通部门已另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