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9日起至8月18日,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门户网站就《广州市公路养护工程一阶段验收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予以公布: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电话收到公众意见1条:“由于资料整理周期长,可验收后再做,第五条验收条件中完成全部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整理归档应删除”。经研究,参照档案验收是公路新、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前置条件,一阶段验收条件也应包括完成档案和资料归档,因此该意见不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