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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发表时间:2022-11-22 10: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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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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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9日起至11月8日,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门户网站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电子邮件、网站留言等方式,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现将相关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及说明

1

第十一条 对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变更,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发生变化的;

前款第(一)项所称建设规模是指工程范围和车站(段、所)规模;主要技术标准是指线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牵引种类、车辆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界等;以上内容有歧义。

建议此段描述为:

主要技术标准:(城际铁路工程)指:线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牵引种类、车辆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界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指:运输能力、系统制式、轨行方式、最高运行速度、车辆车型与编组、供电制式、曲线半径、轨道工程、信号系统与自动驾驶等级、建筑与设备限界等。

采纳意见,按此意见重新描述主要技术标准定义。

2

铁路站名,建议与实地站名为一致,避免容易混淆,如:公交站名、道路名称、地图搜索名称均为一致,以免群众被误导。

无效意见,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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