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至2月2日期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就《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23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网站留言、信函、座谈会和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反馈意见、工作建议共638份。经汇总整合后,有效意见89条,其中涉及具体路段意见71条,其它工作建议18条。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23年版)》公开征集意见采纳情况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
《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23年)》公开征集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行政区 | 路段名称 | 征集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1 | 越秀区 | 操场前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3条(全天)。专业批发市场,人流大,拉车货物多,路段较窄。 | 采纳。拟整体撤销该路段规划全天准停泊位。 |
2 | 越秀区 | 大德路 | 增设泊位意见3条(短时)。启智学校(大德路校区)增设短时准停泊位,解决接送学生车辆临停需求。 | 采纳。大德路启智学校附近设置3个短时准停泊位,主要提供给学校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可停放时段为7:30-8:30、15:00-17:00。 |
3 | 越秀区 | 东堤四马路、东堤五马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夜间)。影响交通运行。 | 不采纳。东堤四马路、东堤五马路规划为夜间准停区域路段(准停时段为晚21:00-次日7:00),供居民车辆夜间停放,对道路交通运行影响较小。 |
4 | 越秀区 | 恒安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省皮肤病防治医院门前建议新增规划全天准停泊位。 | 不采纳。建议设置区域位于高架桥下(斜坡)、设置泊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不适宜新增全天或临停区域。 |
5 | 越秀区 | 建设大马路 | 调整泊位意见1条(全天)。建议把部分全天泊位调整为警车专用泊位。 | 不采纳。建设大马路现状设置的全天准停泊位为周边居民提供服务,不宜将普通全天准停泊位调整为警车专用泊位。 |
6 | 越秀区 | 麓苑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警车专用区域外,增加普通泊位。 | 不采纳。经核查,麓苑路规划警车专用泊位10个。为满足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及时响应和快速接处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我市按照规范标准设置警车专用泊位,并纳入专项规划。该路段设置警车泊位后,剩余路段的道路条件不满足设置全天泊位要求。 |
7 | 越秀区 | 明月二路 | 调整区域类型意见1条(重点)。重点区域调整为非重点区域,提高使用效率。 | 不采纳。明月二路周边为临街商铺、市场,设置为重点区域路段旨在提高泊位周转率,惠及更广泛的群众。 |
8 | 越秀区 | 诗书路 | 同意规划意见4条,不同意规划意见2条(全天)。道路拥挤、乱停车现象严重、路况复杂、安全隐患较多。 | 不采纳,不同意设置临停泊位的意见。临近有医院,停车需求大;对乱停车问题,将由相关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执法整治。 |
9 | 越秀区 | 水荫路 | 调整泊位意见1条(全天)。减少或撤销部分大院门前泊位,留路口位;希望加强管理,货车等大型车辆不停大院门前位置。 | 采纳。根据相关避让要求,避让机动车出入口、消防栓后,优化减少水荫路全天准停泊位3个,调整后水荫路(水荫路11号-水荫路29号)设置全天准停泊位22个。 |
10 | 越秀区 | 寺右一马路 | 增设泊位意见184条(全天)。寺右一马路南段(至珠江宾馆北门门口)增设全天准停泊车位。 | 不采纳。寺右一马路(寺右新马路以南至珠江宾馆2号门)为南、北通行双向2车道,路宽12米,现时交警部门设有禁停标志牌,双侧已设置非机动车道,占道各2.2米,机动车通行宽度余7.6米,不足8米,不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要求。 |
11 | 越秀区 | 同乐路 | 同意规划意见3条,不同意规划意见4条(全天)。专业批发市场,人流大,拉车货物多,路段较窄。 | 部分采纳不同意见。拟将该路段调整为夜间准停区域路段。 |
12 | 越秀区 | 先烈中路(先烈中环市路段、先烈中原道路) | 同意规划意见4条,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全天)。临停占道、造成不便。 | 不采纳不设置道路泊位的意见。设置临时泊位路段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条件,路宽18米,不影响通行秩序。 |
13 | 越秀区 | 雅言里 | 不同意规划意见2条(全天)。专业批发市场,人流大,拉车货物多,路段较窄。 | 采纳。拟整体撤销该路段规划全天准停泊位。 |
14 | 越秀区 | 纸行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全天)。邻近东龙里巷口车位,长期被快递公司大货车占用。 | 不采纳。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和城市道路泊位现场设置的标志牌(P牌)已经明确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所服务的对象为车长小于或等于6米的小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轻微型载货汽车。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四十八条及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人未按照允许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
15 | 越秀区 | 水荫南路 | 同意规划意见5条,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夜间)。路段较窄,设置泊位会造成不便。 | 不采纳不设置泊位的意见。水荫南路车行道宽13米、双向两车道,道路宽度符合泊位设置要求;本次规划夜间准停区域路段,对周边交通影响较小。 |
16 | 越秀区 | 东皋大道 | 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临停)。道路窄、人多,有医院、学校,设置泊位后出行不便,影响急救车辆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 采纳。取消拟新增临时泊位规划。 |
17 | 海珠区 | 东沙街 | 增设泊位意见1条(撤销)。海珠区仲恺农学院门口(大元帅府小学旁边的门)到丽海雅居小区门口增设泊位。 | 不采纳。该路段拟增设非机动车道并加装机非隔离护栏,设置后道路宽度不满足泊位设置要求,本次规划拟整体撤销路段原规划泊位。 |
18 | 海珠区 | 革新路 | 同意规划意见7条,不同意规划意见2条(全天)。路段车多路窄。 | 不采纳不设置道路泊位的意见。革新路车行道宽18米、双向通行,规划金沙路-工业大道双侧设置泊位,满足泊位设置规范要求。 |
19 | 海珠区 | 金沙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2条(全天)。路段车多路窄。 | 不采纳。出租车专用泊位是为解决出租车司机临停如厕问题,一般一组2个泊位,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 |
20 | 海珠区 | 可逸南街 | 不同意规划意见8条(撤销)。周边车位难找,停车不方便。 | 采纳。经核,可逸南街非市政道路,不纳入本次规划范围,不涉及现状泊位的 调整。 |
21 | 海珠区 | 新凤祥大街 | 增设泊位意见2条(夜间)。工作日晚、非工作日白天设置临时收费停车点,满足居民相关时段的停车需求;建议交警日常执法需加强。 | 部分采纳。新凤祥大街已规划设置夜间准停泊位,本次方案优化调整新凤祥大街规划的夜间准停泊位,保留原规划夜间准停泊位9个,部分泊位调整为警车专用泊位。 |
22 | 海珠区 | 怡乐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增加停车位或允许夜间停车,周边居民停车位紧缺。 | 采纳。怡乐路(金禧路到新港西路)已规划全天准停泊位13个,夜间免费停放。 |
23 | 海珠区 | 月轩街 | 同意撤销意见1条(撤销)。周边有学校,开学后接送学生临停车辆增多,周边无停车场,导致道路堵塞。 | 采纳。本次规划拟撤销该路段规划泊位。 |
24 | 海珠区 | 昌岗西路(鹤洞桥底) | 同意撤销意见1条(撤销)。维修车辆进出不方便。 | 采纳。本次规划拟撤销该路段规划泊位。 |
25 | 荔湾区 | 德星路 | 增设泊位意见6条(夜间)。德星路扩大夜间停车泊位,上下九至人民路之间可增设夜间停车泊位。居民通勤需求大;道路较宽、可充分利用。建设充电桩并设置充电泊位满足充电车辆临停需求。 | 采纳。拟扩大德星路夜间停车区域,原15辆调整为30辆(增加15辆、长度延伸120米)。关于建设路边充电桩的建议,需由路边充电桩运营单位结合周边电力设施情况另行研究是否具备设置条件,本次规划暂不作考虑。 |
26 | 荔湾区 | 蓬莱路 | 不同意撤销意见1条(全天)。不同意撤销规划全天准停泊位。 | 不采纳反对撤销泊位的意见。蓬莱路计划建设完善慢行系统,道路两侧设置非机动车分隔护栏后,道路宽度不满足《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泊位的宽度要求,因此撤销原规划泊位。 |
27 | 荔湾区 | 兴东路 | 同意规划意见6条,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夜间、警车)。影响交通堵塞道路。 | 不采纳撤销泊位的意见。该路段宽度15米,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要求,部分路段规划为夜间准停,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派出所周边路段规划警车专用泊位12个,解决警车停放问题。 |
28 | 荔湾区 | 水秀二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7条(全天)。单向两车道不够宽阔,设置泊位会减少车辆通道造成堵车,周边有大型停车场,车位充足。 | 采纳。水秀二路原拟新增泊位不纳入本次规划。 |
29 | 荔湾区 | 逸彩路 | 同意规划意见6条,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夜间)。临近经营性停车场有大量停车位。 | 不采纳。住宅小区配套经营性停车场主要向本小区居民提供服务,该路段规划为夜间准停区域路段可停放23辆,用于缓解周边居民夜间停车需求。 |
30 | 荔湾区 | 芳盈路 | 其他建议意见1条。附近车位少,建议规划停车场。 | 规划路外停车场的建议,不属于本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的范畴。 |
31 | 天河区 | 华就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4条(夜间)。噪音,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 不采纳。夜间准停区域路段,准停时段为晚21:00-次日7:00,供居民车辆夜间停放,对道路交通运行影响较小。 |
32 | 天河区 | 华利路 | 同意规划意见4条,不同意规划意见2条(夜间)。原道路较窄,容易造成交通堵塞;造成保利香槟小区业主车辆进出不方便。 | 不采纳反对设置泊位的意见。夜间准停区域路段,准停时段为晚21:00-次日7:00,供居民车辆夜间停放,对道路交通运行影响较小。 |
33 | 天河区 | 汇景北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夜间)。增设夜间准停区域导致交通拥堵问题,建议减少夜间准停区域范围。 | 不采纳。汇景北路夜间准停区域设置已作出避让50米,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要求,对交通影响也较小。 |
34 | 天河区 | 珠吉路 | 其他建议意见7条(全天)。建议加强管理,防止乱停乱放。 | 采纳。珠吉路为本次新增规划的全天准停泊位,将现有停车需求纳入规范管理,减少乱停乱放。 |
35 | 白云区 | 飞鹅西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8条(全天)。社区临时停车场收费为周边提供方便,断头路、非城市道路,建议由社区管理。 | 飞鹅西路暂不纳入城市道路泊位规划范围。 |
36 | 白云区 | 富悦街 | 不同意规划意见4条(撤销)。车流量大、有公交车行驶、道路狭窄影响出行。 | 采纳。鉴于道路权属存有争议,富悦街暂不纳入本次规划范围,不涉及富悦街现状泊位的调整。 |
37 | 白云区 | 河田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7条(全天)。车流量大、有公交车道,道路狭窄影响出行。 | 部分采纳。经现场核查,该路段车流量、路段宽度均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要求。考虑到邻近停车场车辆出入,本次规划拟优化减少4个全天准停泊位。 |
38 | 白云区 | 横沙路 | 同意规划意见6条,不同意规划意见6条(全天)。路段较窄,设置泊位后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有幼儿园和小学,安全隐患大。 | 不采纳反对设置泊位的意见。横沙路车行道宽14米、双向2车道,路段宽度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要求,学校区域已按标准实施避让。 |
39 | 白云区 | 景云路 | 同意规划意见4条,不同意规划意见5条(夜间、短时)。车流量大、有公交车行驶、道路狭窄影响出行。 | 不采纳反对设置泊位的意见。该路段宽度(路宽12米),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要求,规划为夜间准停路段,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规划短时准停区域,缓解学校周边短时准停接送学生的车辆临停需求。 |
40 | 白云区 | 松南北街 | 不同意撤销意见6条(撤销)。周边停车位少,居民停车不方便。 | 不采纳。该路段人行道改造后,道路双向通行、宽度不足8米,不满足《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要求。 |
41 | 白云区 | 下塘西路 | 同意规划意见4条,不同意规划意见3条(全天)。车流量大,设置泊位存在道路安全隐患。 | 不采纳。该路段道路宽度、交通流量等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要求,路段周边停车需求大,设置泊位将缓解周边停车需求。 |
42 | 白云区 | 钟永路 | 不同意撤销意见3条(撤销)。规范车辆停放,减少私家车辆乱停放现象。 | 不采纳。经监测原临时泊位平均使用率低于5%,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的规定,可撤销泊位。 |
43 | 白云区 | 华英路 | 同意规划意见5条,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夜间)。路面太窄,划线会造成交通阻塞。 | 不采纳。该路段宽度10米,符合泊位设置要求。 |
44 | 白云区 | 兆丰路 | 同意规划意见6条,不同意规划意见2条(全天)。影响行人车辆出入便利。 | 不采纳。该路段路宽29米,泊位设置时,将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对车辆、行人出入口进行避让,减少对行人车辆的影响。 |
45 | 白云区 | 望岗大道 | 同意规划意见5条,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全天)。车流量大,交通堵塞严重。 | 不采纳。该路段路宽30米,拟规划泊位区域为断头路,经监测车流量、路宽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条件。 |
46 | 白云区 | 钟升横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全天)。道路不宽,设置泊位影响车辆通行。 | 不采纳。该路段路宽10米,路段宽度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泊位的条件。 |
47 | 黄埔区 | 三多路 | 其他意见6条(全天)。合理规划停车位解决长期乱停放和堵塞消防通道问题,建议安装监控摄像头、增加交警巡查。 | 采纳。三多路在2021版规划中设置全天准停泊位,由于周边施工等影响暂未实施。三多路车行道宽12米、双向2车道、车流量较小,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条件,考虑到周边居民的停车及规范化管理需求,拟恢复三多路全天准停泊位21个。 |
48 | 黄埔区 | 大沙东路 | 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全天)。存在安全隐患,导致道路堵塞。 | 不采纳。大沙东路(文冲中路-文冲地铁站)路宽24米,双侧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64个,该路段为双向4车道、无非机动车道,道路满足《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泊位的要求。 |
49 | 黄埔区 | 新桂路 | 调整意见1条(夜间)。周边员工工作日白天停车,建议夜间准停调整为全天准停。 | 不采纳。新桂路白天交通流量较大,不宜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规划新增夜间准停路段主要供居民车辆夜间停放;周边员工停车,建议优先通过公司内部或周边其他路外停车场解决。 |
50 | 黄埔区 | 镇东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镇东路设置泊位专人管理,现状为乱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 不采纳。路段多处有地铁施工区域,暂不适合设置泊位。 |
51 | 海珠区 | 仁厚直街 | 增设泊位意见3条(夜间)。建议设置夜间准停泊位。 | 不采纳,道路双向通行、宽度不足8米,不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条件。 |
52 | 天河区 | 中成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建议“中成路”纳入临时泊位规划,停车需求大,日常市民违停车辆多。 | 部分采纳。该路段拟规划为夜间准停区域路段,缓解周边居民夜间停车需求。 |
53 | 海珠区 | 新洲东直街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建议新洲东直街增加泊位。 | 不采纳。道路双向通行、宽度不足8米,不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条件。 |
54 | 海珠区 | 荔福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同意荔福路设置泊位。 | 采纳。荔福路已设有现状泊位,市民建议将转交海珠区相关部门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需求研究处理。 |
55 | 海珠区 | 黄埔村内道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黄埔村内道路增加停车泊位。 | 不采纳。经了解,村内道路不属城市道路。村道是否设置道路泊位,不属城市道路泊位设置规划的范畴。 |
56 | 越秀区 | 广园东路云台花园周边横枝岗路、广园中路等 | 增设泊位意见2条(夜间)。广园东路云台花园周边横枝岗路、广园中路等增加夜间准停泊位。 | 不采纳。城市道路首先应满足通行要求,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考虑设置临时泊位。经核查,云台花园附近路段横枝岗路等不满足《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条件;广园中路为快速路,不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要求。 |
57 | 越秀区 | 观绿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夜间)。建议增加夜间准停位。 | 不采纳。观绿路临近高架桥,人行道较窄,消防通道口多,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复杂,不适宜设置临时泊位。 |
58 | 越秀区 | 华乐路、建设大马路、二马路、三马路、横马路、青龙坊 | 增设泊位意见2条(全天)。片区车位严重不足,需增加车位。 | 采纳。规划时按照“保畅优先、兼顾刚需”的原则和《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分类设置全天准停、夜间准停等多种类型泊位。在满足道路通行要求及避让机动车出入口、消防栓及公交站点等因素后,华乐路、建设大马路、建设二马路、建设中马路、建设六马路、青龙坊合计规划泊位117个,建设横马路规划夜间准停路段、可停车约12辆。 |
59 | 越秀区 | 淘金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建议整个淘金坑进来应该都属于小区路段,可以路面停车,至少可以夜间停车。取消里边收费档口,路面划线停车,广州泊车收费,先到先得。 | 不采纳。路段交通流量大,且大部分区域双向不足8米、不满足《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泊位设置条件。 |
60 | 越秀区 | 共和西路(共和二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增设全天准停泊位,现有人员收费,高于政府指导价。 | 不采纳。经核实,共和西路非市政道路,是否设置道路泊位不属于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的范畴。 |
61 | 越秀区 | 淘金北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夜间)。建议开放夜间停车或增加日间停车位。 | 不采纳。道路双向通行、宽度不足8米,不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条件。 |
62 | 越秀区 | 福今东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夜间)。建议单侧准许夜间停放。 | 不采纳。福今东路整条路长200米,最大路宽7.8米、双向行驶,道路宽度不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泊位要求。 |
63 | 越秀区 | 农林上路三横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夜间)。建议东侧准许夜间停车。 | 不采纳。农林上路三横路路宽5.4米、双向行驶,道路宽度不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泊位要求。 |
64 | 越秀区 | 流花公园周边路段 | 其他意见1条(全天)。流花公园周边路段调整为非重点区域。 | 不采纳。该路段周边有医院,根据重点区域路段规划标准,人民北路临时泊位设置为重点区域。 |
65 | 越秀区 | 二沙岛 | 其他意见2条(全天)。允许二沙岛路段全天准停。 | 不采纳。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作为路外停车设施的补充,主要用于解决白天短时停车和服务配建不足区域的夜间停车需求。二沙岛路外停车泊位较为充足,不考虑全岛路段设置泊位。部分沿江路段规划为限时临停路段,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供休闲旅游车辆临时停放,其余时段的车辆停放,建议以路外停车场为主。 |
66 | 荔湾区 | 广雅后街 | 不同意规划意见1条(夜间)。撤销夜间规划泊位,周边道路、新开地铁口等施工,不能停车。 | 采纳。拟整体撤销该路段规划泊位。 |
67 | 海珠区 | 新凤大街33号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路段警用泊位多,建议增加全天或者夜间准停泊位。 | 不采纳。为满足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及时响应和快速接处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我市按照规范标准设置警车专用泊位,并纳入专项规划。 |
68 | 海珠区 | 同福西路、环岛路、滨江西路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适当增设泊位。 | 采纳。考虑到此片区周边居民的停车需求,结合泊位设置条件,本次规划方案在同福西路(洲咀路-同福西路233号)、环岛路(新民大街-太古仓路)、滨江西路(洪德路-宝岗路口)合计规划泊位218个。 |
69 | 海珠区 | 前进北街、前进路 | 其他意见2条。前进北街、前进路现部分收费泊位堵塞消防通道。 | 本次规划未考虑在前进北街、前进路设置道路泊位。目前前进北街、前进路现状泊位及道路交通问题,将反馈海珠区相关部门处理。 |
70 | 天河区 | 广汕公路柯木塱高塘石等路段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增加泊位,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 | 不采纳。该片区内大部分道路为村道、不属于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的范畴;广汕公路为快速路(或公路),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要求,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不得设置泊位。 |
71 | 天河区 | 天河公园周边 | 增设泊位意见1条(全天)。天河公园无车位,建议周边路段增加泊位。 | 不采纳。1.天河公园内部设置有公共停车泊位。2.天河公园北侧中山大道、南侧黄埔大道均为主干路,不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设置泊位要求;西侧天府路双向4车道、次干道,衔接南北侧主干路,日常交通流量较大,设置泊位将对道路通行产生不利影响。 |
72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全市全天准停泊位较少,建议增加。 | 本次规划是在综合考虑中心城区整体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需求基础上对中心六区道路泊位设置的一个总体规划,并实行动态调整。如果特定区域路段确实有一定停车需求,道路条件也允许的,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区政府进行研究论证,可以纳入规划当中进行设置。 | |
73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未规划泊位路段车辆乱停放问题严重。 | 道路违章停放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 | |
74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城市道路应优先保障慢行出行需求,保障非机动车通行条件,减少安全隐患。 | 泊位规划方案充分考虑了道路宽度、交通运行、非机动车通行等相关因素,对于机、非共板路段,原则上优先考虑设置非机动车道,剩余道路宽度在满足通行或道路宽度满足一定条件时方考虑设置停车泊位。 | |
75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降低非重点区域收费标准。 | 《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相关建议将向相关部门反馈。 | |
76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5条。重点区域收费过高。 | 《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相关建议将向相关部门反馈。 | |
77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2条。非重点区域限制停放时间或设置月保。 |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设立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月保车位,或者将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向固定对象出租。 | |
78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3条。夜间准停路段与收费路段夜间免费时间调为一致或延长夜间准停路段停放时间。 | 在不影响道路交通运行的情况下,设置夜间准停路段是为缓解周边居民夜间车辆停放难问题,目前的准停时段为21:00-次日7:00,对准停时段的时间建议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研究。 | |
79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老城区本来泊位就少,不建议撤销。 | 老城区规划时按照“保畅优先、兼顾刚需”的原则和《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分类设置全天准停、夜间准停等多种类型泊位,本次规划中心六区较2021版规划泊位总数变化较小。 | |
80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2条。建议全市增加更多车位。 | 本次规划是在综合考虑中心城区整体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需求基础上对中心六区道路泊位设置的一个总体规划,并实行动态调整。如果特定区域路段确实有一定停车需求,道路条件也允许的,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区政府进行研究论证,可以纳入规划当中进行设置。 | |
81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老城区乱停车问题严重。 | 道路违章停放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 | |
82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五羊新城片区把停车位外包给停车公司管理。 | 不采纳。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四十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内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 |
83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2条。调整重点区域及非重点区域收费标准及设置标准。 | 《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相关建议将向相关部门反馈。 | |
84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3条。建议明确规划车位服务对象,存在货车停放在规划的小汽车车位上的现状。 | 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现场标志牌(P牌)已明确停放车辆类型为车长小于或等于6米的小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不按允许类型停放车辆的,由公交交警部门查处。 | |
85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建议实时查询车位空闲情况,方便车主提前规划出行计划。 | 目前“广州泊车”公众号及小程序,均可实时查看路内及部分路外联网的停车场泊位动态信息。 | |
86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建议采取自动计时技术,减少人工成本。 | 目前中心六区规划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均已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以高位视频管理为主、移动终端管理为补充,泊位使用信息均上传至网络实时更新。 | |
87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原本夜间准停调整为全天准停的路段,在征求意见阶段,白天停车被交警处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取消处罚。 | 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公安交警部门。 | |
88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从化咪表停车卓禾公司违规收费,要求整治。 | 本次规划为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规划,相关意见与本次规划无关。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从化区的路内停车管理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 |
89 | 工作建议 | 其他意见1条。老旧住宅楼周边道路建议回收外包的停车管理权限、统一管理,现存在收费不规范、车位管理乱的问题。 | 老旧住宅区周边路段较为复杂,大部分为非市政道路,是否设置道路泊位不在本次规划考虑范围内,现状泊位一般由社区实行停车自治。此外,还有部分路段泊位为市政道路,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目前尚有部分经营合同未到期的原内街内巷泊位由原经营单位继续经营,待合同期满后将由交通运输部门逐步接管、统一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