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4日至3月18日,市交通运输局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就《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收到的社会公众意见,已综合采纳:一是对意见较为集中的“有条件允许自行车进站”相关建议,经综合考虑,将原“禁止自行车进站乘车”表述修改为“禁止自行车(妥善包装且符合携带行李规定的折叠自行车除外)进站乘车”;二是对其他乘客服务相关建议,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等相关条款中予以考虑和体现。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