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3月18日起至4月2日,市交通运输局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就《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收到的社会公众意见,已综合采纳:一是结合市民对于符合文化强国、文化强市主旨精神,保留经过官方允许的表演及各种文化活动的建议,经综合考虑,将原禁止“乞讨、卖艺、歌舞表演、捡拾垃圾或进行兜售、推销等其他营销活动”表述修改为“乞讨、卖艺、捡拾垃圾或未经经营单位允许进行歌舞表演、乐器弹奏、兜售、推销等其他营销活动”;二是针对乘客对于遵守候车秩序、禁止插队的建议,将原本“乘客应在站台黄色安全线内侧按指示标识排队候车,在车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表述修改为“乘客应自觉遵守候车秩序,应在站台黄色安全线内侧按指示标识排队候车,禁止插队”;三是对于乘客关于安检、自行车进站、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文明乘车等建议,已依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及《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运输安全检查的通告》(穗公规字〔2021〕4号)等相关规定予以综合考虑。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