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61
留言日期:
2024-05-08
主题: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内容:
您好!我司于23年11月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目前需要更换申报时承诺的运输车辆,请问需要那些资料及手续流程如何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08
答复时间:
2024-05-09
答复单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咨询更换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时承诺投入车辆的问题已收悉。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您在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时所填报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仅作为参考,车辆申请营运许可时以实际车辆为准,申请营运许可车辆必须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具体流程与材料可向越秀区交通运输局咨询,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越秀区政务中心206室,咨询电话:83606135。感谢您对广州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