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K
留言日期:
2024-05-13
主题:
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内容:
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几人?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几人?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3
答复时间:
2024-05-14
答复单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咨询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问题已收悉。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货运企业属于运输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道路交通运输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一千人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的,至少配备十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完成安全考核工作;在道路运输领域有效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向属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后,视同安全考核合格,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录入安全考核管理平台(http://dlaqgl.jtzyzg.org.cn)。感谢您对广州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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