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做好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公示、应用工作,市客管处继续组织开展信用承诺相关工作。一是继续依法推行信用承诺制。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时,依法提供承诺材料,并在符合其他规定条件下,即可参加考试。二是持续做好数据归集工作。定期对信用承诺信息、信用承诺履约践诺信息进行核查梳理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对违背信用承诺的出租车驾驶员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三是调整完善数据标准。根据《信用承诺信息数据标准(2022版)》及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相关信息系统,加强归集承诺主体承诺履行状态(全部履行、部分履行、全部未履行)认定后的信用承诺信息。(市客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