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道路事务中心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机场路某管道修复项目存在回填材料与已批复的路面修复方案不符、施工未设置支护、未按修复方案分层回填等问题,导致修复后路面不平整,对道路通行舒适度造成一定影响。
为妥善处置该问题,市道路事务中心约谈该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重申《施工安全承诺书》承诺内容,要求其严格按照审批时提供的修复方案组织施工,在道路挖掘工程实施完成后,按照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DBJ440100/T 15-2008)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道路修复工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最终,该施工单位按照审批方案,对项目修复不合格路段进行返工处理,使道路平整度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市道路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