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有关工作的要求,全市经营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所有驾驶培训机构均需参加诚信评价,近期,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各区交通运输部门推进2023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及驾驶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工作。
此次诚信评价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诚信负面评价等方面展开,由企业自评和管理部门现场考评两部分组成。评价工作将持续开展至2024年4月。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按计划落实组织该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机动车维修及驾培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行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市维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