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工作

发表时间:2024-02-14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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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近日,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工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以及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广州市自有营运车辆(单车总质量4.5吨以上)10辆(含)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全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参与评价。现阶段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信息网系统进行企业参评申请审核、企业参评数据核查、企业现场检查表录入、加扣分项目审核等工作。

  通过开展考评工作,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货运企业对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及时改进,以诚信评价为契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市交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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