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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0-02-06 1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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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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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着力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依法管理水平,努力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开创新局面。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以及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对市交通系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依法行政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根据机构改革、企业移交、人事变动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从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工作到岗、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在全系统形成一个组织严密、职责分明、团结协作的依法行政工作网络,推动法治交通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实施交通工程领域行政审批和行业“放管服”改革,通过内部挖潜,将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审批时间压缩至47天、公路新改建工程压缩至76天、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压缩至85天;公路路政许可以《权属单位征求意见表》代替签订协议,使协议签订时间从2至3个月压缩至5.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20KV及以下电力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和新建、扩建获得用水接入工程建设项目、中低压天然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在收到案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占用道路开挖许可审批;将城市道路占道开挖申请材料从9项减为7项,公路占道开挖申请材料从11项减为7项;运输类行政审批业务即办事项由原先的49项细化至104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于2019年11月1月正式实施;《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管理考评办法》《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等15份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对80余份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取消了不必要的证明事项,清除了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者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或竞争、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的规定。

  (四)加强行业监管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强化交通工程、桥梁和轨道交通运营等安全监管,妥善处置桥梁被撞等各类突发事件。完成全市79家客运企业、6509辆客运车辆的变相挂靠排查整治,注销不符合规定的从业资格2133人,全市1.7万余辆客运车辆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全市依法立案、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4392宗,全市高速公路货车超限率降至0.017%;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158个(幅),拆除违法管线437米;拆除违法广告设施16座,目前广州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广告控制区已无违法广告标牌设施;对19处控制区违法建设进行整治,累计拆除违章建构筑物面积约3981.85平方米;对全市35处高快速路桥下空间开展整治,累计清空桥下空间、拆除违法建设面积约57011.45平方米。

  (五)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完善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自动驾驶等新业态政策体系,鼓励引导规范可持续发展,许可网约车平台企业28家、网约车6.8万辆;创新以公开招标方式优选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放、更新共享单车服务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第一批向6家企业24台自动驾驶车辆颁发路测牌照,发布首批33条开放测试道路路段与道路定级。

  (六)推动科技执法

  不断强化和推进科技建设,通过建设高清视频图像采集点、智能检测视频图像采集点和移动车载视频系统,利用视频监控及卡口数据等科技手段,推动非现场执法,提高打击非法运营、出租车、大客车等营运违章的实战效能,全年通过非现场执法查处巡游出租车营运违章6720宗,占巡游出租车营运违章立案总量的53.07%;通过对过境班车和非法营运大客车运行规律进行分析研判,实施精准打击,大客车非法营运立案量同比增长44.34%。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先后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年共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结果信息36064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4536条、行政强制结果信息153条、行政检查结果信息165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按要求进行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并在音像记录结束后24小时内将记录信息储存在专门用于信息保管的计算机内;共对22701件重大执法决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 

  (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目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并公开“双随机”监管抽查的计划,将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符合“双随机”监管条件的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检查,将检查结果通过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和广州交通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并运用监管实际,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目的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全年共开展79项双随机检查事项,共完成186次双随机检查。

  (九)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按照局的职责调整和法律法规新颁修订情况,为规范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两次修订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提高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行政执法透明度,树立了交通运输行业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避免了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的现象,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通过组织学法会议、学法考试、行政执法培训等工作强化系统内部普法工作,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水平;建立新提拔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促进新提拔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于2019年12月组织开展的政策文件解读督查和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中,市交通运输局被评为解读材料优秀单位,3个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被评为优秀案例; 通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及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加强社会普法;发挥典型案例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编写典型案例,并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广州交通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

  (十一)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按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有力推动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的发挥;全年被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数为89宗,被撤销的案件数为1宗;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数为17宗,行政负责人共出庭3次,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为0宗,行政复议诉讼的撤改率得到较好的控制。 

  (十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认真抓好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提案办理,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办理实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全年共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64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参照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结合广州市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要求,每年梳理完善和补充廉政风险点,调整风险等级,强化防控措施,使廉政风险“防得住、控得牢”。做好信访投诉回应,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在调查处理后,及时对投诉人进行电话回访,告知其相关处理结果,确保“件件投诉有核查、宗宗信访有回声”,投诉回访满意率在90%以上。

  (十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结合实际机构改革等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和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重新梳理工作流程,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及时排查处置敏感信息,有效保障广州交通信息网安全运行。加强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局网站统一迁移至全省政府网站统一平台运行。通过局网站、“广州交通”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综合性政务信息1.4万余条次、政策文件70余项,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平台“互动交流”渠道,积极引导正面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传递行业正能量,更好服务和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政府信息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件94件,全部按期答复,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答复结果全部全文上传到广州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接受申请人和上级部门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交通法规建设滞后

  虽然市交通运输局一直致力于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的推进,但部分交通法规仍然滞后,如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我市涉及城市道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有《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城市快速路路政管理条例》两部,但已经实施20余年,与现实情况严重不符,不能满足行业管理需要。

  (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有待提高

  普法宣传工作针对性较弱,主要采用主观强行、灌输式的普法模式,没有致力于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方面还不够,需要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普法宣传工作的效能。

  三、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健全交通法规体系

  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配合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含修改)行业急需、条件成熟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从优化环节、精减材料、压缩时限等内容入手,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审批效率上新台阶。实现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为100%,“最多跑一次”率为100%,“一门”率为100%,可预约办理率为100%,单点登陆率为100%。“办事不用跑”率、“可即办”率、可自助办理率、材料压缩率分别提高10%。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例,强化执法业务指导,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办案质量;以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规范行为、更新知识、精通业务为目标,督促局直属各执法单位每年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保障执法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加强行政执法理论研究,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理论基础薄弱、取证经验欠缺、法律法规适用疑问等各类疑难杂症问题进行研究,并用以指导实际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四)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和“三项制度”工作

  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国家、省和市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全面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行政执法结果及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公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音像记录得到普遍运用;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法制审核队伍普遍加强。

  (五)加强日常执法监督

  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坚决杜绝擅自增设许可事项、增设许可条件、变相许可、滥用强制措施、以罚代管、违反法定程序等现象,减少执法瑕疵,纠正执法错误,规范行政行为;完善个案调查督办、重大典型案件通报、错案责任追究的监督制度,及时发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建议通知书》或《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建议或责令限期改正。

  (六)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七五”普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与行业管理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推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结合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继续加强做好政府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局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根据上级要求制定落实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加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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