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悉心指导下,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各项工作,法治化交通环境的良好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和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按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制定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由局主要负责人主讲,在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报告等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
(二)加快推进交通民生重点领域立法,夯实交通运输行业制度基础。
1.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为有效遏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乱象,推进绿色出行,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牵头制定了《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2.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按要求完成法规规章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根据《广州市巡游出租车管理条例》《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要求,完成了《广州市市区在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运力指标转让与变更管理办法》《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驾驶员服务规范》《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配套性制度的制定;完善行业管理规则体系,依法出台了《广州市普通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等十余份部门规范性文件。
3.配合开展立法研究工作。积极配合参与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与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修订工作,为国家立法提供广州交通观点和经验;开展广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法律制度建设研究,探索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分时租赁汽车等交通新业态行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出行需要。
4.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市司法局的统筹指导下,组织开展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应清理工作,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规范与上位法相适应,优化我市交通运输市场营商环境。
(三)认真履行法务职能,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法治化。
1.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根据《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的1部政府规章、18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真正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全覆盖。
2.做好复议工作。截至11月30日,2020年共办理复议案件158宗,其中作为复议机关受理区交通、住建部门6宗,不予受理1宗;作为行政机关及时答复复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151宗,其中被上级复议机关维持58宗,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11宗,其余案件仍在受理当中。针对2020年复议败诉率有所增加的情况,局办公会议认真研究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提升的意见。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案件10宗,按要求答复司法建议5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2次。通过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4.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鼓励28名同志申报公职律师,壮大了公职律师队伍,通过外聘法学专家、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社会争议较大的决策事项上积极听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对于有涉及重要改革事项、重大投资项目、法定规划编制与调整、收费项目调整以及需要以市政府名义签订协议等重要内容的合同,均按程序组织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对1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规范权责清单。根据市司法局审查意见及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核对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保留类、重心下移类、取消类),目前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326项、行政处罚事项438项、行政强制事项17项、行政征收事项5项、行政检查事项22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43项和其他事项21项,均已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相应办理流程。
2.压减行政审批时限。研究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最大限度提高效率,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和办理环节。一是提高即办事项数量比例,市交通运输局共212个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即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办率达到65.04%。二是压减行政审批时间,2020年全局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时限压缩率达88.2%。
3.精简办事材料。通过使用电子证照、告知承诺等模式,打通政务数据资源孤岛等方式,便利群众办事。目前,市交通运输局60%以上市级事项使用电子证照,对政府内部信息互通共享的政务资料,无需申请人提供。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一是根据双随机监管工作实际,对道路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培、巡游出租车企业等板块检查清单进行梳理完善,形成了69项本部门检查清单。二是结合监管实际,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局开展7次跨部门抽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检查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三是对双随机检查“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法律法规修订、检查对象变动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我局双随机监管工作各板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
2.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管水平。一是认真学习省司法厅《广东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中15个行政执法案例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地对局行政执法程序、文书等方面进行整改。二是按计划开展执法案卷检查,2020年自主及配合上级部门共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4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各板块事项,评查行政执法的合法合理性、规范性和落实“三项制度”的情况,推动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高。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和保障出行安全的要求,突出非法营运大巴、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和市政道路超载、非法网约车、巡游出租车及安全生产等重点执法领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努力开创交通执法新局面,截至11月30日,共查处各类违章案件九千余宗。
4.开展柔性执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纠错容错机制的要求,联合市司法局印发了我省市场监管领域第一份“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让交通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2020年,共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免于强制案件三百余宗,涉及金额十五万余元,有效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5.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按既定计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清单》《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制度文件,在案卷评查中进行有针对性检查,确保三项制度落到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实处。三是总结三项制度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以出现的问题为导向,探索优化执行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
(六)全面构建交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1.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一是根据《市信用办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通知》要求,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定期交换信用惩戒名单。严格审核投标企业资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海关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等失信市场主体排除在政府采购外。二是加强信用修复工作,简化信用修复申请流程,开启绿色快速办理通道,实行信用修复一窗受理,支持和指导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通过信用修复提高信用等级。
2.提高信用信息效能。一是按要求向“信用广州”网站公示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高许可、处罚“双公示”信息的及时率和完整率,共向“信用广州”网站推送信用信息18万余条(含部分补录信息)。二是落实出租车驾驶员诚信管理公约,与珠三角城市建立信用联盟,将驾驶员守信失信信息进行共享。
3.营造信用交通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办事窗口、执法现场、公交、地铁、客运站场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信用交通相关知识。二是开展“一把手谈信用”活动,由局主要负责人撰写《信用交通,一路畅行》署名文章,在省交通运输厅公众号发布,对社会宣传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三是发挥信用企业示范作用,积极推荐广东建科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13家交通行业中小企业申报“广州市诚信示范中小企业”称号。
(七)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局政务公开机制,制定实施局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不断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抓好政策解读,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更好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作用,截至11月底,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约1.3万条次,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1宗;同时,还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投诉咨询办理等各类政务服务工作。
(八)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1.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制定普法年度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细化到各单位各部门,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依法防控疫情宣传。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多种形式开展依法防疫宣传。一是广泛开展依法防控宣传,发挥交通行业群众接触面广的优势,通过在汽电车、地铁、客船等各类交通工具和汽车客运站、公交站、公路服务区、渡口等公共交通场所,以及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与防控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共张贴宣传海报200张,播放疫情防控宣传视频13条,使习近平总书记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的重要指示广泛深入人心。二是指导公交、地铁及时开展依法防控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互联网、电视新闻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了“广州一乘客上公交拒戴口罩还不听劝阻被报警带走”“男子乘地铁未戴口罩被强制带离”等典型案例,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开展宪法宣传。做好宪法宣贯系列活动,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一是组织开展宪法公益广告宣传,在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地铁车厢车站等交通场站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等张贴宪法宣贯海报、播放宣贯视频。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进机关、下乡村、走校园、入企业的“宪法四进”宣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重要论述精神,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4.组织新法宣贯学习。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积极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贯,分别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范雪飞教授和广州市普法宣讲团成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王荣珍教授为局机关干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解读授课,邀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同志为妇女干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授课,真正做到干部职工对民法“学懂、能用”。二是由局领导班子带头进行新法学习宣讲,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局领导班子带学,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三是保证新法人人一本。按照新法每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每单位至少一本的要求,向干部职工购买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鼓励干部职工利用空闲时间加强新法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
5.编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库。定期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执法案例,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例开展交通普法工作,形成了“广州某企业巡游出租汽车由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营运案”等案例,并将其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有效宣传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巡游出租企业主体责任的条款,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上级领导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工作中依法行政与合理行政辩证统一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覆盖面和实施后社会效果评估还存在不足,个别规范性文件群众意见较少;三是行政执法仍然存在一定瑕疵,复议诉讼败诉案件有所增加,“三项制度”开展还存在不足;四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存在依法行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多、群众满意度不够等问题。
三、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把依法行政贯彻到交通运输各个领域,努力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为我市交通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制度保障。
(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广州”建设考评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如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范围,落实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和英文翻译工作相关要求;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和普法等工作。
(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和下放区县部门实施事项的沟通协调交接,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继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对标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继续抓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证便民”等重点工作的落实,结合今年跨部门双随机检查的经验,完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流程,防止监管扰民,提升监管效能。
(三)继续做好信用交通工作。进一步提高信用广州“双公示”数据的及时率和校验通过率,强化结果运用,加强信用监管领域联合惩戒力度,完善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制度体系。加强诚信教育宣传,推动信用理念和诚信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在交通行业营造“信用交通,一路畅行”的信用氛围,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和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经典案例通报,结合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地进行整改。
(五)探索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宽进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为法治建设突破口,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