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目标要求,突出交通运输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行业特性,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普法工作,通过宪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和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交通品牌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理论基础,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各级党组织配发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并安排专项经费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200余册,供干部职工日常理论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二)加强民生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重点民生领域立法。出台《广州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管理办法》,既满足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需要,又增强了公共交通吸引力,提高了公共交通运营效率。修订《广州市公交站点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公交站点名称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公交站点设置及站名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公交站点及站名设置,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交出行服务。
二是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审查并印发了《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的补充通知》等9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细化行业管理制度,完善行业管理规则体系,保证交通运输领域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实效性,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是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分别组织开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范与上位法相适应,优化交通运输市场营商环境。
(三)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法治化
一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修订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将影响市场竞争的“一事一议”形式具体政策措施纳入审查范围,防止出现排除、限制交通运输市场竞争的政策,并以其他地区交通部门被反不正当竞争立案为鉴,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查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市司法局相关要求,对于上报市政府的请示事项,原则上都经过局内部法制机构书面合法性审查。按照政府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2021年共审查涉及工程建设、交通工程招投标等类型请示30余份,审核政府合同70余份。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按照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集中复议职责,引导申请人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及时答复复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均按要求履行复议报告制度。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按照《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案件13宗,占全年已开庭审理案件的37.1%。按要求及时答复司法建议,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通过“关键少数”作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是建立健全法治人才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报公职律师,目前我局在岗公职律师达到31名。通过外聘法学专家、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在社会争议较大的决策事项上积极听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
(四)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放”,实行权力事项清单管理,有序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委托、取消、合并、重心下移等工作,充分体现“放”的含金量,向更宽更高更广更深领域扩展。2021年,根据省市关于行政职权调整的相关决定,我局承接省级委托、直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共11项,完成264项市级行政权力调整,确保事项调整“接得住,办得好”。优化“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化“服”,精准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简化线上线下办事材料,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品质。截至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率达到92.08%,电子证照绑定率、应用率、可网办率等指标数据达到100%。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准优化审批流程,实现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速,组织全局系统对可调用电子证照、免提交纸质复印件、可复用电子材料、现有证明材料等“四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全年共减免政务服务事项各类审批申请材料447份,优化减少审批环节9个,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部门政务服务效率。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执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更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修订了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制度,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研究决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的重大案件。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修订广州市交通运输市场“双免”清单,对符合免处罚或免强制的违法行为人采取说理教育、现场劝诫等柔性措施,实施以来共依法不予处罚及免予加处罚款802宗。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制定《广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建立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通过暗访、明查和座谈等形式,开展交通运输执法督查90余次;组织召开专项整治推进、问题通报和整改落实会议4次;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和《执法监督问题整改通知书》5份,及时发现、纠正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
四是完成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上级关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积极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顺利完成广州市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通过改革,明确了广州市交通行政执法层级,科学配置执法机构,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六)有序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双公示”工作,印发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国家、省、市“双公示”指标评估为导向,统筹做好“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按照全市定期通报“双公示”数据归集情况,提升数据“合规率”,着力降低数据“迟报率”,并按最新要求做好行政执法数据公示工作,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
二是开展信用监管。对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企业、巡游车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等领域开展诚信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监管,并对广州市交通运输领域52家“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推行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以评价结果代替普通公路新建扩建及养护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扎实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组织开展“助力企业信用修复”行动,实现信用修复“一窗通办”,为企业办理信用修复申请1042份。
(七)依法做好投诉咨询和信访工作
一是高质量完成政府服务便民热线事项的办理工作。截至11月,我局共接收政府服务便民热线转来市民群众关于交通行业事项工单超过6.3万宗,按时完成率达99.98%、市民满意率为87.16%。
二是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信访工作,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组织开展市交通系统信访联络员例会暨信访业务培训;引导信访群众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理念。2021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516宗,回复人民网留言126条,接待来访群众106批186次人(含局领导接访31批61人次)。
(八)营造法治交通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普法年度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压细压实,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持续开展依法防控疫情宣传,认真开展疫情防控“三法一条例”宣传工作,多种形式开展依法防疫宣传。
二是认真组织宪法和新法宣贯学习。积极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题宣贯,邀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王荣珍教授为局机关干部作专题授课。组织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鼓励干部职工加强法律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
三是发挥典型案例普法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库,2021年补充选取3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执法案例,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交通普法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九)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带领局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理论学习,主持局党组会开展党内法规学习研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和人员,指导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任务,将“法治广州”考评作为检验依法行政的抓手,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点。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存在理论联系实际不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重要指示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联系还不够深刻等问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近两年行政执法复议诉讼败诉案件数量较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交通运输新兴业态规范纳管、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法治指引和制度支撑不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可复制可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多、交通行业从业者幸福感不强、市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满意度不够等。
三、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交通运输各个领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强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积极推动更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法治广州”建设年度考评依据为标准,以反馈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配合开展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推进交通运输制度化建设。加快推进《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结合交通运输领域业务工作实际,督促“证照分离”改革落地生效,针对民生高频事项,大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新技术应用,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四)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总结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加强执法监督,将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现常治长效。
(五)积极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制定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即将修订的《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领域重点法规规章的宣贯,持续面向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公交场站、地铁、交通工程施工围挡等配合开展公益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