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通专题 >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两月溯源成功 多方联动查处违法超限

发表时间:2023-03-21 17:44:48 
浏览次数:
-
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

  近期,两台四轴载货汽车粤L91**8、粤R78**1被押至天河珠吉治超点过磅。经检测,两车车货总重分别为80.89吨、87.13吨,两车限载均为31吨,超限率100%以上,属于严重超限超载,路上行驶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追溯车辆超限超载源头,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前往涉案源头单位调查。现场发现两车均在广州市天河某产业园项目工地装载泥沙,初步确定该工地涉嫌源头治超违法。在检查该工地车辆出入台账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工地未严格按照“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要求管理出入车辆,且未登记车辆装载出场相关记录。现场工地负责人表示不认识被查超限车辆和司机,不能仅凭司机一面之词,便认定源头装载地为其所管辖工地。由于违法车辆均在外地注册,无法调取该车GPS定位行车轨迹,司机也未能提供当天运输货单,执法取证工作一度陷入瓶颈。

  为深入调查相关情况,执法人员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先后五次前往该工地周边调查。通过属地派出所,调取了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记录,最终锁定了两台货车装载货物进出工地的违法证据。

  2月21日,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联合天河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涉案源头工地,对项目工地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耐心讲解有关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法律法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危害、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认定标准等内容,并出示此前搜集的违法证据。最终,该工地负责人承认了违法事实,积极配合执法工作。3月13日,市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有关要求,以“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案由对该项目总包公司立案6宗,罚款46000元。该工地涉嫌的其他违法情况,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货运源头治理,深入开展追溯超限超载源头工作,全力营造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

Copyright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方式:020-12345
网站标识码:4401000029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5296号 粤ICP备19161716号-1
欢迎访问!你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