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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公路建筑控制区拆违行动消除隐患保障畅通

发表时间:2024-12-06 09: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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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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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为有效处置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规设置建构筑物的违法行为,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开展拆违行动。

  行动一:拆除广州某房地产公司在机场高速建筑控制区违规设置围栏、大门、喷水池等建构筑物

  广州某房地产公司在机场高速北行方向K8+200右侧的公路建筑控制区违规设置围栏、大门、喷泉、保安亭等建构筑物,距离机场高速仅10余米距离,且构筑物过高影响过往车辆视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因考虑其涉及小区内部整体景观、安防、民生、营商环境等方面因素,执法人员多次主动上门开展“说理式”执法,向地产工作人员、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在该小区逐步完善小区内居住、安保环境后,先后拆除了保安亭、喷水池、围栏及大门等违规建构筑物,完成整改,有效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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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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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行动二:拆除广州市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二环高速建筑控制区违规设置临时板房、球场等建构筑物

  广州市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二环高速东行K37+500处存在违规设置临时板房、球场等建构筑物的行为,用于公司人员临时饭堂、办公、娱乐所用,距离北二环高速公路20米内。对此,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依法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进行普法宣贯,该公司也将板房违规部分进行临时封闭,迅速转移工作人员至安全区域办公。2024年11月11日,该公司已将板房违规部分进行拆除,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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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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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行动三:拆除广州某科技公司在机场高速建筑控制区违规设置的信号铁塔

  广州某科技公司在机场高速K10+200、K13+800、K16+200、K17+000等处违规设置信号铁塔,执法人员依法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并进行立案查处。期间执法人员多次上门普法宣传督促其合法设置合法经营,但该公司在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整改义务。考虑强制拆除信号铁塔将影响机场高速公路通信网络信号,执法人员转变思路,多次协调机场高速路政人员、相关运营商召开协调会,发挥行业带头作用,积极行动前往案件现场复查、督办、测试、整改。实现在不影响机场高速通信信号的前提下,将K17+000右侧、K16+200右侧、K13+800右侧信号铁塔迁移至公路建筑控制区外,将K10+200右侧铁塔进行拆除,消除违法行为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继续依法履职,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消除,强化沟通协调,督促当事人尽早完成整改,消除违法行为,有效维护路产路权,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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