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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超限货运车辆所有人接受违章处理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0-06-08 10: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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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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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经高速公路称重设备检测,下列货运车辆所有人已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请车辆所有人自觉停止违法行为,卸载至规定限值,并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2楼205室,联系电话:020-86010431)接受调查处理。

  附件:违法车辆清单(第七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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