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持续推进路域环境优化整治,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
近期,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路域环境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西行K41+700右侧广告控制区内存在一座新建的T型广告设施。该广告设施为钢架结构,高约22米,牌面尺寸长18米、宽6米,立柱距离高速公路38.3米,牌面距离高速公路31米,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走访调查核实后确认该广告设施并未得到相关交通主管部门的许可。随后执法人员约谈涉事单位负责人,向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内拆除该违法广告牌。近日,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再次对该区域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勘查,涉事单位已按要求整改,拆除位于广告控制区内的立柱广告设施,违法行为已消除。
接下来,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按照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八个无”目标,做好高速公路路域环境优化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舒适、美丽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市交通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