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接到天河区元岗派出所警情通报,有非法营运车辆“宰客”,甚至威胁乘客安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处置。
经查,3名乘客原打算在省汽车站乘坐汽车回老家河南信阳,但错过班车时间,准备离开时被当事司机及其同伴拦住。当事司机将乘客拉上粤AS***S小型轿车,称能将3人拉到高速服务区搭乘过境大巴前往河南信阳,车费每人590元。乘客通过微信向当事司机支付了1770元车费。当车辆行至天河客运站对面时,乘客查询到广州前往信阳车费仅需300元左右,“醒悟”过来的乘客觉得司机“宰客”,于是要求下车,并要求司机退回车费。但当事司机要求收取90元作为车费,否则不让乘客下车,并在乘客未同意其要求后,继续启动车辆前行。乘客认为安全受到威胁,立刻拨打电话报警并准备跳车。随后,该车在天河客运站前被派出所民警及时拦下,乘客得以安全下车。
当事司机现场无法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显示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向司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采取扣押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司机将面临3万元的处罚。
与此同时,交通执法人员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帮乘客追回了车费。乘客对执法人员表示感谢,称出门在外遇到黑车“宰客”,本以为上当受骗,辛苦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执法人员秉公执法,惩处了司机,还帮他们讨回了血汗钱。最后,乘客表示自己也认识到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下次一定会选择正规合法的出行方式。(市交通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