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约谈)
2022年8月上旬,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处)在开展防范船碰桥专项治理工作中,在南沙区蕉门水道高新沙大桥周边,查处涉嫌存在未经航道部门批准、擅自下穿航道建设燃气管道和电力管线违法行为的5家公司。这5家公司(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影响航道安全,且妨碍高新沙大桥防撞设施建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按要求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保障航道安全畅通,2022年8月中旬,市交通运输局对这5家公司开展行政执法约谈,明确要求当事人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约谈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按要求迁移大桥周边的过河燃气管道、电力管线,确保大桥尽快开展防范船碰桥的相关建设;二是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过河燃气、电力管线,并依法向航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三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今后杜绝发生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推进防范船碰桥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