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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查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违法行为

发表时间:2023-07-31 11: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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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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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莞高速长庚特大桥桥下空间整改前现场)

  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因其位置隐蔽、环境空旷等特点,容易发生乱堆乱放、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不仅影响路域环境,也给桥梁及道路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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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现场)

  近期,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花莞高速长庚特大桥桥下存在乱搭、乱建情况。执法人员迅速响应,经走访调查、现场取证、查阅资料并向相关部门逐一核实,依法查处涉及在花莞高速长庚特大桥桥下空间实施堆放物品、搭建设施的单位7家,共清理集装箱14个,拆除铁皮房2座,清理桥下空间面积2300平方米。

  在执法过程中,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秉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上门”普法+“说理式”执法、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约谈等方式,对涉及违法占用桥下空间的当事人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解释和劝说。其中6家违法企业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清除了桥下空间违法构筑物。对1家拒不整改的违法企业,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桥下空间科学、合理的使用环境,以保障桥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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