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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严查超期占道施工违法行为

发表时间:2024-05-06 1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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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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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规定,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近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有些施工单位在许可超期后,还在围蔽路段,占用、挖掘公路,造成道路拥堵,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通行。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立案查处2宗超期占用、挖掘公路用地的案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占道施工联合检查时,发现G324线、S378线现场存在围蔽施工。经调查,G324线K958+500左侧占地施工面积483平方米,该工程为修建广佛环线龙洞站;S378线K14+945至K14+990右侧第一、二车道占地施工面积207平方米,该施工是某商住区水管接驳工程,两处施工现场《路政管理许可证》均已超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立即向相关当事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耐心细致对现场施工人员开展“说理式”执法,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经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回头看”现场核查确认,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施工围蔽路段已修复路面,恢复原状,开放车辆通行,有效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动真格、零容忍”,严查施工围挡不规范、无证施工、超范围施工、逾期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维护安全、畅顺、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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