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未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开发并启用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备案违法违规线索线上移交信息化功能,贯通行业管理部门和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的信息化系统。
该功能启动使用后,对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上门指引企业办理备案,并利用该功能模块向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企业限时办理备案。企业逾期未办理备案,经行业管理部门复查核实采证后,即可利用该功能模块将相关证据和资料发送至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后续的执法查处工作,进而有效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线上移交信息化功能模块,组织各区充分利用该功能模块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营造机动车维修市场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市维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