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近日,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工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以及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评价。广州市自有营运货车(单车总质量4.5吨以上)10辆及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全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参与评价。
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开展企业参评申请审核、企业参评数据核查、企业现场检查表录入、加扣分项目审核等工作。通过开展考评工作,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货运企业对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及时改进,以诚信评价为契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市交管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