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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提醒】8月15日起芳颂路和寺右一马路新增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收费管理

发表时间:2024-08-07 15: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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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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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寺右一马路等5条路段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优化调整的通告》相关要求,市道路事务中心已完成荔湾区芳颂路、越秀区寺右一马路新增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和指示牌更新工程。按照《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有关规定,市道路事务中心自2024年8月15日起对荔湾区芳颂路、越秀区寺右一马路新增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收费管理,执行“非重点区域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荔湾区芳颂路,非重点区域标准,全天准停临时泊位61个(泊位编号:03-011-001至03-011-061)。

  越秀区寺右一马路,非重点区域标准,全天准停临时泊位15个(泊位编号:01-353-019至01-353-033)。

  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不设立任何“月保”车位或向固定对象出租车位。所有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按次缴费。市民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线上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也可前往市道路事务中心公布的业务网点缴纳泊位使用费,缴纳泊位使用费后可直接申领电子发票。

  市道路事务中心提醒广大车主:现场巡查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泊位使用费未缴费记录的车辆将不能享受前15分钟免费等优惠政策。(市道路事务中心)


附表

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节选

1. 收费时段:工作日(07:30-21:30);非工作日(10:00-21:30)。

2. 收费时段外停车免费。

3. 停车15分钟内不收费。

4. 计时收费单位:元/半小时。

5. 有未缴清使用费记录的车辆不享受优惠政策。

收费时段内

单次连续停

放最高限价

阶梯梯次

第一阶梯

第二阶梯

第三阶梯

——

停车时长

1小时

(含1小时)

1-3小时

(含3小时)

3小时以上

——

非重点区域

收费标准

2元/半小时

3元/半小时

5元/半小时

26元

  备注说明:本收费标准收费计时单位为半小时。同一车辆在同一路段连续发生2次及以上停车行为的,若相邻两次停车的时间间隔低于半小时,则延续前一次停车时长进行计时计费。


图片6.png

(缴费流程)

图片7.png

(领取电子票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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