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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及时查处非法运输危化品行为

发表时间:2024-10-22 10: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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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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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

  非法运输危化品一旦运输不当,就会对周围车辆、人员及环境造成严重后果,是全市危险货物运输执法重点打击对象。根据有关规定,运输危化品必须使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且车上须配齐基本安全应急设备,同时由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运输。

  10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开发大道巡查时发现一台疑似装载危险货物的重型栏板货车,车上几十个化工桶,外观包装贴有危险警示标签。执法人员立即示意驾驶员李某靠边接受检查,检查发现该车内装载了200公斤规格丙烯酸-2-羟乙酯28桶和180公斤规格丙烯酸异辛酯28桶。根据危险货物目录,丙烯酸-2-羟乙酯属于危险货物8类(UN.2922),具有主要危险腐蚀性和次要危险毒性。

  经查,该车辆不仅没有危运资质,甚至连普货资质也没有。驾驶员李某在2024年8月份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曾被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对李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在调查取证完毕后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对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在从事货物运输过程中,托运人、承运人、网络货运平台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危险货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也将持续加强执法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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