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管理,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对商事登记包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范围,但未在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核实。截至10月底,全市共排查企业165家,对实际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务的,督促指导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实际上无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务或者已终止经营等其他情况的,及时将有关核查情况反馈相应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不断完善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信息共享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备案经营。(市维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