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增城区增江航道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增城大桥上游有一处在建跨河桥梁工程。经查,施工单位正在航道内进行桩基础的施工,不能出示航道部门的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涉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跨河桥梁施工,违反了《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通航安全隐患。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航施工的违章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航道通航安全。(综合执法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