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现场)
近日,针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彩虹桥站超期限施工,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行为,市道路事务中心联合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召开会议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警示约谈。
会议听取了该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说明,并根据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当前占道施工要求,对责任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会议要求,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要严格遵纪守法,树立“先许可,后施工”意识,做好施工项目的延期许可工作,做到依法施工,杜绝无证施工、超期限施工;二要全面落实涉路施工项目的单位主体责任,要强化风险自查、隐患自纠、责任自负;三要强化责任意识、信用意识,严格按照审批许可的安全施工承诺开展相关工作。
下一步,市道路事务中心将进一步强化“路政+交通执法”工作机制,紧盯涉路无证施工、超期施工等涉路涉嫌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涉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强化监管助力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市道路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