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各占道项目施工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监督管理,按照《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标准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穗交运函〔2024〕93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完成了2024年第四季度城市道路占道施工标准化管理施工单位评价,现将相关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价综述
本期参与评价的占道项目施工单位共299家,涵盖道路桥隧工程、水务工程、轨道交通、电力工程、房建工程、燃气工程、综合管廊、通信管道等8个行业类别项目。
(一)总体评价情况
本期评价整体平均分95.5分,较2024年第三季度提升1.2分,各行业类别平均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轨道交通、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类平均分相对较高(平均分95分以上);房建工程类平均分相对较低(平均分93.7分)。相比第三季度,除房建工程、通信管道2个行业类别平均分有所下降外,其他6个行业类别平均分均有所提升,其中道路桥梁工程、电力工程提升较大(分别提升2.7分和2.9分),主要是相关施工单位在落实施工围蔽、信息公示、道路修复质量等方面得分有所提升。各行业类别施工单位总体评价情况如下:
各行业类别施工单位总体评价情况表
说明:1.本期评价将原道路桥梁工程和道路品质提升工程合并列为道路桥隧工程。
2.部分施工单位因承接多个行业工程,将在相关行业类项目分别评价统计。
(二)优秀榜单和警示榜单情况
1.本期优秀榜单施工单位25家。本期共有25家施工单位进入优秀榜单(行业评价得分排名前三,含并列),占比8.4%,其中,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在道路桥隧、通信管道两类工程行业中均进入优秀榜单。此外,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类)、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类)、广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水务工程类)、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廊类)等5家施工单位连续两季度进入优秀榜单。相关施工单位能严格落实施工围蔽、交通疏解、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道路修复质量、段长自检规范性等管理要求,认真制定落实施工告知、施工围蔽、道路修复等专项设计方案,在节约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围蔽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获得相应加分奖励。
2.本期警示榜施工单位2家。本期共有2家施工单位被列入警示榜(行业排名靠后且评价得分低于75分),占比0.7%,分别为: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道路桥隧工程类警示榜)、珠海富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建工程类警示榜)。相关施工单位在施工围蔽、道路修复、交通疏解、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且在施工管理段长自检频次、段长自检规范性等方面扣分较多。
(三)行业监管发现问题分析
1.道路桥隧工程类。道路桥隧工程类项目在施工围蔽和道路修复质量等方面问题有所改善,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分别减少0.3次/项目和0.1次/项目;在信息公示方面问题仍需改进,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增加0.2次/项目。
2.水务工程类。水务工程类项目在施工围蔽、信息公示、段长自检频次、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方面问题有所改善,其中施工围蔽方面问题改善较大,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减少0.3次/项目;在段长自检规范性和交通疏解道等方面问题仍需改进,问题数量均较第三季度增加0.1次/项目。
3.轨道交通类。轨道交通类项目在交通疏解道、道路修复质量等方面问题有所改善,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分别减少0.3次/项目和0.1次/项目;在段长自检规范性、信息公示等方面问题仍需改进,问题数量均较第三季度增加0.1次/项目。
4.电力工程类。电力工程类项目在施工围蔽、段长自检频次、道路修复质量等方面问题有所改善,其中施工围蔽方面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减少0.5次/项目,段长自检频次、道路修复质量方面问题数量均较第三季度减少0.2次/项目。
5.房建工程类。房建工程类项目在段长自检频次、施工围蔽、信息公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面有所改善,在段长自检频次、施工围蔽、信息公示等方面问题数量分别减少0.1次/项目,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面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减少0.2次/项目。
6.燃气工程类。燃气工程类项目在信息公示方面问题有所改善,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减少0.1次/项目;在施工围蔽、交通疏解道等方面问题仍需改进,问题数量分别增加0.2次/项目和0.1次/项目。
7.综合管廊类。综合管廊类项目在施工围蔽、段长自检频次、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方面问题有所改善,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分别下降0.4次/项目、0.2次/项目和0.1次/项目;在信息公示、段长自检规范性等方面问题仍需改进,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分别增加0.4次/项目和0.2次/项目。
8.通信管道类。通信管道类项目在段长自检频次问题方面有所改善,问题数量较第三季度减少0.5次/项目;在段长自检规范性、施工围蔽、信息公示、交通疏解道等方面问题仍需改进,段长自检规范性、施工围蔽、信息公示较第三季度增加0.3次/项目,交通疏解道环比增加0.4次/项目。
二、总体趋势变化情况
本期,各行业类别施工单位在段长自检频次、施工围蔽、交通疏导、道路修复质量、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方面问题改善较大,其中施工围蔽方面问题改善明显,较第三季度减少0.2次/项目,道路修复质量、段长自检频次方面问题有所下降,较第三季度减少0.1次/项目。但是,在段长自检规范性、信息公示、交通疏解道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相关问题数量与第三季度基本持平。
三、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评价是基于《广州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标准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实施对占道项目施工单位的季度评价,评价项目主要包括:现场监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文明施工及规范施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配合程度、施工过程组织有序、群众对项目施工意见及评价、项目施工节约时间及空间、三个专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等10类指标,通过收集各级道路管理部门监管数据,结合市民群众对施工项目投诉整改情况,按照各项量化指标对参与评价的施工单位进行打分排名,对进入优秀榜单的企业予以表扬,对列入警示榜单的企业给予提醒。
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管理应用。请各占道项目施工单位认真吸收借鉴优秀施工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占道施工标准化管理各项要求;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占道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共同构建广州“共建共享共治”占道施工精细化管理新格局。
特此通报。
附件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