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交运函〔2025〕65号
广州地铁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63号)、《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2024年度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抽查了轨道交通十号线东湖站、五凤站、五凤站—东晓南站区间,十二号线烈士陵园站、槎头车辆段出入线、里横路站—槎头站区间中间风井,十三号线二期西洲站、白马岗站、珠村站,十四号线二期乐嘉路站、创意园站,二十二号线后通段南浦西站、西塱站、南漖站,广花城际花城街站、马鞍山公园站、京溪路站—白云东平站区间,芳白城际机场北站等18个工点,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本次检查涉及勘察单位5家、设计单位9家、施工图审查机构6家。
二、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未发现勘察设计发承包违法行为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情况,发现问题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
部分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提交资料不完整,存在缺失互提资料单、内部评审记录、会签意见单等问题。个别项目设计文件存在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落实情况缺失、图纸分册及编码有误等问题。
(二)专业技术方面
1.勘察专业。一般性质量问题,如部分场地未开展拟建车站地下水污染分析;部分钻孔受场地条件制约未完成、孔深不满足规范要求等。
2.建筑专业。一般性质量问题,如个别车站主体建筑楼扶梯疏散能力计算有误;部分垂直电梯救援平台至地面爬梯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护笼;消防示意图与平面图中防火门位置不一致等。
3.结构专业。一般性质量问题,如部分主体围护结构施工图引用中间稿详勘报告资料;个别区间机电设备集中区段防水等级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引用规范存在名称错误、过期等。
4.给排水、自动灭火专业。一般性质量问题,如消防泵房启停泵压力取值、稳压泵设计流量、安全阀泄压值不合理;消防水泵吸水管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压力表;部分消火栓箱门开启角度、消火栓环网检修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甲供清单设备数量与设计说明不一致等。
5.通风空调、综合管线专业。一般性质量问题,如部分新风亭或排风亭面积、防烟分区高度、隧道内风压设计值有误;走道排烟补风口穿越机房隔墙处、出入口冷冻水管过变形缝处分别缺失防火阀及补偿措施;防烟分区图、表与设计说明不一致等。
6.动力照明、供电、信号、FAS等专业。一般性质量问题,如水平接地体未明确设置间距;室外配线图遗漏端子号标注;疏散通道上个别防火门未设置防火门监视装置;系统图温感数量有误;引用规范、通用图版本号错误、过期等。
7.人防专业。一般性质量问题,如人防建筑、结构、电气图纸中掩蔽人数不一致;部分隔断门尺寸、密闭门型号标注有误;风管通道人防门高度说明有误;战时新风密闭门、疏散平台小门型号有误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虽未发现违法发承包及违反强制性条文等较大质量问题,但仍存在不少一般性质量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严把勘察设计质量关,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准确、全面,设计文件安全合理。
(一)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加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质量应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管控机制。
(二)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压实勘察设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批准文件等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控机制,落实好校审制度;严格把控重要节点(如前期方案比选、重大变更方案论证)、关键部位(如盾构始发与接收、穿越既有高速等建构筑物及岩溶等不良地质段)、特殊工艺工法(如冷冻法联络通道)的设计质量;结合项目特点,针对性提出施工安全注意事项、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工程安全风险;做好设计交底、施工配合和设计巡检等工作。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履行审查职责,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审查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发布的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管理文件进行审查,尤其注重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人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设计落实情况,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
特此通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