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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6-06-16 1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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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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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严厉打击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市3起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进行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从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守法意识,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案例一: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上级部门转来线索,反映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番禺区某市场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时,使用虚假财务报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调查取证、立案审查,核实违法所得等流程,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对该公司罚款39757.03元,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584.21元。

  案例二: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上级部门转来线索,反映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参与番禺区某建设项目连廊工程项目投标时,使用虚假财务报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调查取证、立案审查,核实违法所得等流程,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对该公司罚款52200.28元,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393.02元。

  案例三:

  丁某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A单位工作期间,先后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违规注册在B、C、D单位。其中: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15日注册在B单位,收取中介费18000元,B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使用该证书参与某项目投标;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10月14日注册在C单位,收取中介费约5000元;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1日注册在D单位,未收取费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调查,认定丁某上述行为违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对丁某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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